辽宁: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时间:2019-07-14  作者:刘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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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级检察长研判调度制度

辽宁: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本报讯(记者刘键)日前,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辽宁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强调,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认真研判、分析,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

《办法》规定,研判调度工作以召开会议形式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检察长意见临时召开,重点针对群众来信分流后本院承办部门办理期限已满2个月的进行研判调度,任务是指导承办部门研究解决群众来信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来信3个月内如期办理或答复,同时提升办案水平,规范司法行为。

研判会议主要针对四个方面重点内容:群众来信办理答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群体、重大信访事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敏感时段、重要节点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

对于研判会议后如何跟踪催办,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办法》规定,控申部门形成研判调度会议纪要分送相关院领导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按研判调度会议决定的办理意见,落实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此外,承办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和回复的管理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控申部门备案。控申部门负责对来信办理和回复情况进行跟踪协调。通过建立总台账,逐件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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