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召开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时间:2019-07-11  作者:杨帆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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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秀莲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7月10日,海南省检察院召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全省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广泛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路志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积极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向石秀莲同志学习,为深入推进海南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报告会上,石秀莲以“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牢记使命坚守正义”为题,讲述自己从检24年始终立足本职、忠诚担当、严格司法的工作坚守和心路历程。从1995年至今,石秀莲一直在东方市检察院从事审查起诉工作。是什么让她从一名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成长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石秀莲给出了答案:初心。这个初心就是她当初从检的初心,也是她当初入党的初心。不忘初心,是她成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思想基础,更是她做好检察事业的不竭动力。从检以来,石秀莲一直不忘自己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入党,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检察官的职责,立足本职,忠诚担当,严格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999年至2018年,石秀莲亲自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千余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达到100%。

路志强指出,石秀莲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检察战线上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模范检察官、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一名基层检察干部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对人生信念的追求;生动诠释了海南省检察院党组提倡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岗、爱单位”的“六爱”检察文化的内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扬,是全省检察机关践行“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理念的表率,是“立足岗位讲政治、恪尽职守表忠诚”的典范。

路志强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要为身边有石秀莲同志这样优秀的先进典型感到光荣和骄傲,要发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在学习先进典型上快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学习石秀莲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政治品质;学习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学习她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的进取精神;学习她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

路志强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宣传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切实将石秀莲同志先进事迹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立足岗位讲政治,恪尽职守表忠诚。

报告会主会场设在海南省检察院,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分市院、基层院。海南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副巡视员和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市院、基层院全体人员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图:吴勇海)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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