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检察官教您如何“劳有所得”
时间:2022-04-30  作者:  来源:河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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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结果,双方本应换位思考、真诚相待。少一分套路,多一分真诚,才能真正让劳动者安“薪”就业。愿每个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稳稳地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案:黄盈 制图:王晋)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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