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e站】新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解读之一:如何申请诉讼监督?
时间:2021-12-02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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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普法e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统筹策划指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及其第三分院专业制作、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普法栏目。“行政检察与民同行——普法e站”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普及行政法律知识,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增强公众法治信仰,伴您一路同行。

行政诉讼,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检察机关如何对这类案件开展法律监督?这涉及到当事人如何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检察机关如何审查、监督方式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

(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 制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供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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