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洋 张文斌)“这15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我们将全部用于何克希同志纪念设施维护和革命事迹宣传工作。”8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联合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开国少将何克希肖像、名誉、荣誉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报2023年12月22日一版曾作报道)的公益损害赔偿金交付给浙东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交付仪式上,该纪念馆工作人员表示。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部分短视频自媒体制作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十大叛徒”视频,将何克希同志照片用于负面历史人物头像,并在互联网大量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西湖区检察院接到何克希同志家属的反映后,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共同开展调查,并于2023年11月30日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三被告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15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
在检察机关建议下,何克希肖像、名誉、荣誉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益损害赔偿金交付何克希将军纪念室所在的浙东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交付仪式上,司法机关与纪念馆签署了《公益损害赔偿金交付使用协议》,何克希同志的近亲属代表、军地司法机关领导作了发言。
“下一步,军地检察机关将与社会各界一道,以实际行动捍卫红色信仰,守护英烈荣光。”杭州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倪辉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