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穆锟)“有了这些小标签,企业生产经营规范了,老百姓买得放心,我们也安心,生意还好了不少呢!”近日,陕西省略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散装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超市负责人坦言。
今年2月,有群众向略阳县检察院反映,某超市现制现售的散装烘焙食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安全隐患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随即全面摸排辖区内购物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散装食品,发现有3家超市及部分农贸市场销售的散装食品存在包装不规范情形。
该院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散装食品销售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经营商户整改落实,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让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随后,该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召开食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约谈会,并就食品安全问题向食品经营商户和企业负责人普法宣讲。鼓励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信赖支持,促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加约谈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严把食品安全关口,将散装问题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避免散装不规范食品和过期食品流向群众餐桌。”
略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聚焦食品安全保护,做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