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故事|单亲母亲的心结解开了
时间:2024-08-30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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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单亲母亲宋某接过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不禁热泪盈眶。

2022年6月的一天,宋某不满12周岁的女儿小花(化名)正在家睡午觉,邻居周某来串门时看宋某不在家,便对小花实施了猥亵行为,宋某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理,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宋某认为法院判决过轻,便来到凤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诉。

受案后,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发现,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当检察官告知宋某审查结果时,宋某难以抑制情绪,当天就向滁州市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

滁州市检察院分析研判后认为,凤阳县检察院处理决定正确,但如何才能让宋某信服这一结果呢?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宋某离异后一直与女儿相依为命,案发后小花一直情绪低落,宋某怕女儿出意外,只得辞去工作在家陪护,母女俩的经济来源也因此中断。

针对宋某生活陷入困境的实际情况,滁州市、凤阳县两级检察院决定采取多元救助帮扶措施,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协助宋某搜集证据,让其前夫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同时,协调人社部门为宋某提供就业指导,让其通过培训重新就业。其间,两级检察院还专门向安徽省检察院汇报并获得支持。最终,安徽省三级检察院联合对宋某母女俩进行司法救助。

“现在我的心结解开了,女儿的情绪也稳定了,真心感谢检察官们。”宋某边说边竖起了大拇指。 

(本报记者吴贻伙)

◎办案检察官说

“刑事申诉案件的背后总是隐藏着申诉人的苦楚,尤其是涉未成年人案件。这就要求办案检察官必须秉持司法良知,带着责任办案、带着感情办案,找准群众申诉信访的起因和根源,用心用情办好关乎群众‘人生’的案件,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只有情同此心,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安徽省滁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晋圣霞说。

[责任编辑: 李君瑞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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