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练的短发、亲切的笑容是她的标配,敬业、乐业、精业是她对工作的要求,“亲民”“高效”“榜样”是同事们对她的评价,她就是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张玲。
从检14年来,特别是从事行政检察工作的5年里,张玲锐意进取,以精益求精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所办案件中一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一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两件入选广东省典型案例。她还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等荣誉。
探索:在办案中多做一点、做深一点
2023年,张玲和基层检察院的4位检察官共同办理的涉住建领域社会治理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案例发布后,整个办案团队欢呼雀跃,这不仅是对他们团队办案质效的认可,也让他们感觉到行政检察既有与民同行的炽热情怀,更有精准监督的刚性。张玲并没有因为这份认可而“歇脚”,而是继续思考如何把高质效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
带着这份思考,结合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张玲找到了行刑反向衔接这个新的切入点。
攻坚:破解农民工讨薪案非诉执行申请难
2020年,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工作。张玲在履职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拿不到薪酬;另一方面,农民工欠薪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十余年来竟然为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更快捷的行政救济途径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是法院的问题还是人社部门怠于履职?带着疑问,张玲查阅各项法律、政策文件,研究薪资领域的文献资料,多次走访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等职能部门,进行广泛调查核实。
张玲经调查发现,此前,人社部门曾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均作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此后的十余年里,人社部门在办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时,要么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么引导劳动者自行申请仲裁和诉讼,再未依法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样的处理方式,导致农民工讨要薪资不得不经历仲裁、诉讼的漫长过程。而根据行政诉讼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法可依、于法有据的。”张玲说。
“监督法院过往的裁定已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激活’救济途径,提高农民工追讨欠薪的效率,让他们更快拿到应得的报酬才是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张玲认为,如今珠海全市的行政案件由金湾区法院集中管辖,可以从“畅通人社部门就行政处理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渠道”这个着力点入手。
于是,张玲和办案组成员就人社部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与法院的执行法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人社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对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处理进行了规范。自此,人社部门长达十余年非诉执行申请难的问题得以解决。该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成长:从“小白”到“标兵”
精雕细琢方为器,千锤百炼始成钢。张玲取得的亮眼成绩与她近年来在行政检察部门的历练息息相关。
2019年,张玲被调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面对新领域、新业务,本领恐慌感排山倒海般涌来,但她并没有被焦虑打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张玲勤学善思、虚心求教,像海绵一样迅速汲取知识养分。“只有掌握更多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有足够的底气进行监督!”张玲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以及几年时间里钻进案卷“摸爬滚打”的历练,让她迅速从部门新兵成长为业务骨干。
为了检验自己的业务能力,得知最高检将举行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的消息后,张玲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平日里都是埋头办案,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处于什么水平,只有通过大型赛事才能全方位检验。”张玲说。
虽然竞赛过程曲折,但得益于扎实的基本功、丰富的办案实践以及备赛期间的勤学苦练,张玲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荣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
通过办案和竞赛、实践与理论的磨炼,张玲在业务能力上更加精进了,实现了从“小白”到“标兵”的华丽转身。办案之余,张玲也积极参与到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中,她参与的课题研究有十余项,撰写调研论文8篇,其中1篇被收录进《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2022年)》,多篇论文获奖。
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接下来,张玲仍将秉持从检初心,在为民而行的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本报记者韦磊 通讯员汤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