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陶晨)“这起案件审查报告中没有分析另案处理的涉案人员的意见,变更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更新案卡,权利义务告知书线上未更新签字版本……”6月18日,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检察官阮君杰对该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在评议表上详细记录下查找出的问题。这是温岭市检察院开展办案质效专项评查中的一个场景。据悉,此次专项评查是该院融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自今年5月15日启动,持续到7月底。
“在以往个案评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案卡漏填误填、法律文书内容错漏、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等浅层次、细节问题反复出现,这说明办案人员还没有重视起来。”该院案管部门主任郭巧荣向记者介绍,为了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该院制定出台《检察人员办案质效专项评查方案》,开展专项评查。
据了解,除被评查对象外,该院所有员额检察官均被列为评查员,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随机抽选的5位被评查对象近一年所办结的476个案件逐个检查、逐项过筛,制作个案评查报告、评查登记表。评查结束后,该院案管部门将对评查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和等次确认,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这次评查以查补漏、以评促改,评议案件的过程也是自我检视的过程。”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副主任俞晨霄参与评查后感触颇深。此外,该院还将组织人员随机走访案件承办法官、律师、公安民警等相关人员,了解承办检察官履职情况。
“反对‘不拘小节’,不搞‘一团和气’。我们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入检察业务管理中,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评查常态,全面考评检察官的综合履职能力,推动办案人员提升案件质量意识。”温岭市检察院检察长屈亚军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