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山海搭建救助帮扶“连心桥”
时间:2024-05-24  作者:沈静芳 孙晓飞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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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能够安心读书了……”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韩景峰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干警通话后,长舒了一口气。

电话里提到的孩子是信访人李某的女儿。2017年5月,李某被引诱参加传销活动,并被骗购买了1万余元的产品。案发后,实际并未拿到产品的李某想要回购买产品的钱款,这一追就是5年。2021年,李某到公安机关询问此事时情绪失控引发事端。2022年7月,法院以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2024年3月,李某来到喀喇沁旗检察院申诉,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接访检察官韩景峰审查后发现,李某寻衅滋事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李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按规定可作出答复后结案,但韩景峰在交流中得知,李某全家5口人都是低保对象,3个子女正在上学,家庭生活困难。如果这样结案,难以解开李某的心结。

韩景峰耐心为李某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触犯了法律。同时,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调查审核后李某拿到了司法救助金。与此同时,了解到李某的双胞胎儿子在某小学就读,该院协调减免了部分费用;李某的大女儿在辽宁某学院就读,韩景峰主动联系当地检察机关,推动旅顺口区检察院与学校沟通,学校为李某的大女儿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并减免了部分费用。

最终,经过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努力,顺利解开了李某的法结心结,李某表示息诉罢访。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孙晓飞)

◎办案检察官说

“认真倾听信访人员诉求,找准心结,是做好检察信访工作的关键。用心接待每一名信访群众,耐心听取诉求,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实现息诉罢访,让信访人暖心而归,已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司法救助不仅仅是物质帮助,更多的是对信访人员精神上的慰藉,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其点亮生活的希望。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调查后了解到,信访人家庭负担沉重,遂协调跨省联合救助帮扶,通过多元救助让信访人切实感受到了检察的温度。”喀喇沁旗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韩景峰说。

[责任编辑: 李君瑞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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