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她们是孩子的法治守护者
时间:2024-04-19  作者:杨健鸿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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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是孩子的法治守护者

——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今年4月,刚刚成为母亲的小媛正悉心照料她刚出生不久的宝宝,享受着静谧温馨的日子;已经成为店长的小军如往常一般在餐饮店中忙碌,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初中生小花正在为人生的一次大考拼搏……这一幕幕祥和的景象,看似平常,却来之不易。正是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人员的依法能动履职,让他们的人生发生了改变。

“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近年来,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积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依法能动履职,探索创立“七彩未检”品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今年3月,这个70%检察人员为女性的团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宋佶立为孩子们上法治课。

帮小媛找回自我

“在和我们谈话的时候,她眼底深处有着藏不住的迷茫和惶恐。”时至今日,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仍然记得她第一次见到小媛时的情景。当时,该院第九检察部组织检察官到某专门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检察官从老师处得知,小媛的父母离异,并分别组建了新家庭。感觉自己被抛弃的小媛,逐渐染上了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还出现了严重的厌学情绪,于是被父亲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在与小媛的交谈中,检察官姐姐的和蔼亲切让小媛产生了信任,她们互留了微信,自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交流。

“姐姐,我该怎么对待父母、继父继母还有新的弟弟?”“姐姐,我想自考大学,能行吗?”“姐姐,我工作了!现在我一个人做三个岗位的事,领导和同事都夸我能干。”“我要结婚了,请姐姐喝喜酒!谢谢您这些年对我的帮助。”6年来,小媛经常会向检察官袒露心事和人生困惑,检察官每次都会耐心回应小媛,并主动为其提供帮助。正是这6年来的不间断交流,让小媛逐渐从迷茫中找到自我,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像小媛这样的孩子不止一个,如何以检察之力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推动下,该省成立以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协调机制,并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等,有序推动专门学校新建、改建工作,全省新增16所专门学校,覆盖10个州市。

小军顺利报名高考

2021年3月的某天,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娅嬛收到了一份关于正在读高中的未成年人小军被取消高考资格的报告。

据了解,2020年3月,高中生小军驾驶二轮电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宣告适用缓刑。当时正值高考报名之际,因当地派出所不当泄露了小军的违法犯罪记录,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不允许小军报名参加高考。无奈之下,小军将该情况反映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当地检察院多方协调未果,将此情况层报给云南省检察院。

“小军主观恶性不大,主动悔过,自愿认罪认罚,且没有处于羁押状态,相关部门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于法不合。”在全面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后,李娅嬛有了初步判断。她多次与云南省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协商,并指导当地检察院组织听证,与会听证员均主张恢复小军的高考资格,保障他的受教育权。最终,在云南省检察院的协调下,小军得以顺利报名并参加高考。同时,针对小军的犯罪记录被不当泄露的情况,云南省检察院指导下级检察院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收到后,依法对小军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

在办理该案中,检察机关发现,由于当时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各地对封存的主体、具体内容、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以致出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到位的情况。对此,云南省检察院专门下发提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得到依法规范封存,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既确保管束到位,又注重精准帮教到位,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质效。“我们结合云南实际,积极探索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计划、民族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边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全国未检创新实践项目,支持各地培育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力量,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了22个观护基地,为监护缺失的贫困轻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轨。”该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小花逐渐走出心理创伤

2023年8月,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张立佳受理了一起强奸、强制猥亵儿童案。由于二审阶段被告人翻供,否认部分犯罪事实,需要对被害人小花进行补充询问,如果由检察机关直接出具补充侦查提纲请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可能会超过办案期限。

为准确查清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张立佳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她详细了解了小花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和被侵害原因,制定了详细的询问提纲,并先找到小花的法定代理人,说明了询问目的,得到其支持。

据了解,小花因父母经常吵架患上了抑郁症,并由此被不法分子乘隙侵害,造成抑郁症加重一度住院治疗。经同意后,张立佳来到小花家中开展询问。她先与小花聊生活、学习、爱好等,让小花紧张的心理逐渐放松,再以和缓的方式和她能理解接受的话语,对确有疑问的问题进行核实,最终成功补强指控证据,使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案件办结后,张立佳一直牵挂着小花,多次鼓励她走出阴影,并指导当地检察机关对她开展长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今,小花的心理创伤逐步修复,已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据了解,为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隐患定期联合督导检察、性侵未成年在校生案件定期通报、失职渎职人员追责问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等制度。此外,该院第九检察部指导全省建成105个“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帮扶力度;同时通过“线上+线下”“主动推送+按需定制”法治课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杨健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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