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浩代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2024-03-09  作者:史兆琨 高可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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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新兴村党支部书记金东浩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公平正义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史兆琨 见习记者高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强调宽与严、轻与重的有机结合,彰显了司法为民、能动履职。”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新兴村党支部书记金东浩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

金东浩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另一方面,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中,最高检党组提出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我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办案,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金东浩代表说。

[责任编辑: 樊悦池 刘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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