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法治阳光”
时间:2024-03-07  作者:王春霞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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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法治阳光”

——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综述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正如“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妇女作为重点人群,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家庭权益保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推出务实举措,在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惩治与预防性侵害犯罪工作。2023年,最高检与最高法等联合制发《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发布依法严惩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指导性案例。

2023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中,追诉漏犯1200余人,提起抗诉近500件。最高检对王生林强奸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经最高法指定异地再审,经过审理后全面采纳抗诉意见,撤销原审无罪判决,改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检察机关坚持打击拐卖犯罪与严惩关联犯罪协同推进。最高检持续深入指导具有重大影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案,深挖拐卖犯罪陈年旧案,从严打击惩处。

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家庭暴力犯罪1500人。最高检对北京牟某某虐待案进行跟踪指导,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社会反响良好。

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涉网新型犯罪。各级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诱骗未成年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宝妈”群体无固定经济收入、急于在互联网上寻找兼职工作的心理,以介绍工作为名收取介绍费、入门费等实施的诈骗行为。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扎实工作。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支持残疾农村妇女邵某宾起诉村委会一案,有效帮助“外嫁女”获得应得的征地补偿款。四川省检察院办理的冯某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认定涉案人为维系婚外情实施的赠与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两个案例是检察机关加强妇女儿童民事权益保护的缩影。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支持起诉5000余件,对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变更监护权等支持起诉6000余件。

打好组合拳落实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是我国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备受瞩目。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检察机关加强顶层设计和对下指导,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地落实;聚焦妇女权益保障痛点、难点和堵点,强化精准监督和特殊保护;加大宣传和理论研究,积极构建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支持体系。

法律的具体实施需要加强指导。2023年3月,最高检下发通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3月和12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先后两次专门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各地持续深化拓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1400余件。

检察机关加强与妇联、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2023年4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与全国妇联权益部开展调研座谈,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联合调研、完善衔接协作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妇女权益保障的难点,正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

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备受关注。四川省资阳市检察机关发现,网络招聘中企业招聘条件存在“已婚已育优先、限男性、男士优先、女士慎用”等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649家用人单位2.23余万条招聘信息逐一核查,删除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网络招聘信息。

加强妇女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保障。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针对多家企业、学校、住宿经营者等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情形,依法向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109家用人单位、47所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机制,依法处置未落实登记制度的旅馆。

保障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广西南宁邕宁区检察院针对侵害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劳动权益的违法情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成功帮助50余名女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机制的落实。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曾有多名女性因遭受家暴多次报警,但公安机关接警后仅以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对应当出具告诫书而未出具的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落实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对于6个月内因被家暴重复报警的19名妇女建立专案专档、特殊关注。

专用接待窗口

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离不开畅通的渠道,需要系统治理。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构建妇女权益保护信息共享机制,运用“互联网+”方式,共享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建成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内部对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外部对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广州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等各类数据,通过标记关键词,研发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数字监督子模型。

2023年年底,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共商之举。“小窗口”背后折射出检察机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大作为”。

从最高检接待的938件涉妇女儿童群众信访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控告申诉案件类型:一是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案件最多,共778件,占82.94%;二是涉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共45件,占4.80%;三是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32件,占3.41%;四是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60件,占6.40%;五是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23件,占2.45%。专用接待窗口的设置进一步畅通了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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