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专访应勇|最高检:坚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管控”一体推进 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时间:2024-03-07  作者:杨泽坤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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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 杨泽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工作协同,一体推进“打防管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据介绍,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万人、同比上升66.9%。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关联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14.7万人,同比上升13%;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7.5万余人,同比上升106.9%,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会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5起重大跨境电诈犯罪集团案件;会同公安部、最高法院强化工作衔接配合,全流程开展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伴随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严重损害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加强源头防控。”应勇表示,一方面,检察机关依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8500余人,把法律监督触角向前端延伸,加强源头打击。另一方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履行等,以督促履职、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源头治理,有力形成守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合力。

记者了解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日趋集团化。电信网络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刷单返利、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等诈骗更具有欺骗性。互联网新技术被大量应用,犯罪分子利用AI等技术“深度伪造”实施诈骗,隐蔽性更强。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变化新挑战,检察机关如何有效应对?应勇强调,根本是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到最高的位置,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涉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运用,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推动诉源治理。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预防警示,强化“每个人都是维护自身利益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敦促犯罪分子退赃退赔,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

据悉,境外一些地方出现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场所的“科技园”“工业园”“开发区”,犯罪集团通过开设园区、招募人员等方式,对在园区内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团伙和人员进行管理控制,通过分成或收费的方式获取犯罪赃款,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大型犯罪组织。过去单独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逐渐衍生升级出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对此,应勇表示,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重要共识。中国检察机关作为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力量,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打造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国检察样板”。中国最高检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就协助跨境调查取证、引渡犯罪嫌疑人、司法文书送达、情报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力促国际社会凝聚反诈共识,增强打击治理合力;与中国最高法院共同发布有关司法解释,明确与外国司法机关开展涉案财产追回协助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积极推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赃挽损。

中国检察机关愿同各国检察机关一道,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依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上下游犯罪打击力度,坚决切断诈骗犯罪分子境内外利益链,更广泛凝聚国际社会打击治理合力,共同担负起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检察责任。”应勇说。

[责任编辑: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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