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精准监督不是选择性监督 而是全流程监督
时间:2024-02-06  作者:于潇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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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接受“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明了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新征程上全国民事检察条线要认真贯彻最高检党组这一要求,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过去一年,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共办结省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最高法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复查案件等400余起。“在精准监督理念指引下,我们对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和引领价值的案件,通过抗诉发挥民事检察监督的示范引领作用。过去一年,共对40起类似案件提出抗诉。”冯小光表示,精准监督不是选择性监督,抗诉是要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对于一些存在其他问题的监督案件,检察机关也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在具体办案中,针对自办案件多、案情疑难复杂、审核环节多所导致的办案期限偏长问题,冯小光介绍,为落实好“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的办案要求,第六检察厅开展专门整改,进一步规范中止审查、调阅卷宗等办案程序,努力提升办案效率。

在办好自身案件的同时,作为全国民事检察条线“领头羊”,最高检第六检察厅注重加强业务指导,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在全国民事检察条线落地生根。过去一年,第六检察厅共发布或联合发布典型案例9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贯彻实施民法典、民事检察和解等主题。“通过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推动形成民事检察监督履职的共识,从而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能力。”冯小光说。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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