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研讨会召开
时间:2024-01-20  作者:崔晓丽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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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苏州1月19日电(记者崔晓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承办的“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研讨会19日在苏州召开。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并讲话,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致辞。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张谨,全国政协委员宋青、吴德沛应邀出席。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共170余人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决策部署,结合最高检《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加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研讨会设置了主旨发言和分论坛两个环节。主旨发言环节,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以《建立指控体系须用好三大证据规则》为主题进行分享。浙江大学教授王敏远围绕《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指控责任的基本原则》作精彩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秋红以《以证明标准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之构建》为主题进行畅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从当地检察实际出发,围绕《坚持系统观念 运用多元规则 全方位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主题进行了分享。

分论坛设置了“证据的综合审查运用”和“类案证据的审查运用”两个单元,来自苏州市检察院的代表以《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有关问题》为主题进行了发言,成都市检察院代表以《不认罪毒品案件证据审查运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此外,山东、安徽、河南等地检察机关代表也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分享,部分专家学者和全国十佳公诉人对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上,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获奖名单公布。

[责任编辑: 张雪莹 王昱璇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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