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许斯影 黄玉琪)对案件轻重分轨处理,轻罪案件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占比超八成,并通过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和能动履职,推动轻罪治理现代化。这是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今年以来高质效办理轻刑案件的一大亮点,该院将繁简分流、行刑衔接、诉源治理“三个强化”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据介绍,鼓楼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案件繁简分流关口前移到侦查环节,对认罪认罚、明显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取保直诉”的形式,简化办案流程,同时,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危险驾驶案件简案快办机制。
对不起诉的轻罪案件,鼓楼区检察院以“不起诉+”机制强化行刑无缝衔接。截至目前,该院已建议公安机关对89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20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强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同时,针对轻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份。该院还分析了辖区近十年刑事犯罪主要特点、态势及规律,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法治参考,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主责主业进行深度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并用好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问效清单‘四张清单’,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举措。”鼓楼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张春介绍,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院已出台轻罪治理体系工作指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6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