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健全工作机制升级信息平台推进反向衔接工作
时间:2023-12-12  作者:李钰之 蔡晓悦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体:  

在新赛道上跑出加速度

上海嘉定:健全工作机制升级信息平台推进反向衔接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31号是嘉定司法中心,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都在这一个院子里办公。虽有各自独立的办公楼,但工作中“串家门”式的沟通很是便捷。与这种“硬件”意义上的工作交流无障碍类似,“软件”意义上的工作衔接配合同样非常便捷——该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运行顺畅,解决了不少实践中的问题。

推进反向衔接维护司法公信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长期以来存在一种现象,那就是正向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较多、反向衔接(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相对较少。

为推动双向衔接尤其是反向衔接工作,今年7月举行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作出一项重要安排——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具体负责。同月,最高检还印发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轻微刑事案件尤其是行政犯比例大幅上升,如果检察机关对该类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人不起诉,行政机关又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则会使其逃避应承担的责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林喜芬认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目的初衷、责任形式不同,当两者产生竞合时,既不能“以罚代刑”,也不能“以刑代罚”,更不能“不刑也不罚”。

嘉定区检察院检察长葛建军举了个例子作说明:“比如同样是偷手机,一个人偷的手机价值比较低,虽不构成犯罪,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而另一个人偷的手机价值比较高,涉嫌盗窃罪,但因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不起诉后,如果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明显有失公平。”

为反向衔接制定“操作指南”

10月24日,嘉定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该区各部委办局、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悉数参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就是学习领会嘉定区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相关精神。

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行政执法机关需对反向衔接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将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纳入区级机关考核评价体系……与2012年该区制发的《关于加强本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比,这份今年9月28日下发的《实施意见》在组织保障、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等方面有了更高要求。事实上,仅从两份文件名称的不同之处便可看出端倪——现在更加强调“双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高香认为,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既有利于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上形成合力;同时通过依法监督、移送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引发信访问题的重点案件,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曾应邀参加该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论证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嘉定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许晓芳说:“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了多个双向衔接的工作意见,形成了一系列既有可操作性又符合不同行政机关执法特点的操作指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

除了健全完善外部衔接机制,嘉定区检察院内部同样建立了反向衔接案件衔接配合和跟踪监督机制。“我们制作了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处理意见移送表、办理流程示意图等,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嘉定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春丽介绍。

今年以来,嘉定区检察院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行政机关发出反向衔接检察意见书45份,行政机关均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变“信息孤岛”为“融合共享”

在前述推进会上,还有一项重要议程是“沪嘉通”信息应用集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这其实是10年前搭建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升级版。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原有信息共享平台为‘两法衔接’案件的线索移送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也存在跨平台数据导入不兼容、智能化用户体验感不佳、反向衔接功能较弱等问题。”嘉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海翔说。

据了解,由于各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三者之间不能互联互通,相关案件信息的流转以往要靠人工输入“摆渡”,而且由于信息共享平台流程的原始设计问题,检察办案信息不能反向流转到行政执法机关。

如今,在嘉定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升级后的信息共享平台不仅能够实现不同系统、不同技术标准的执法司法数据一键转化和导入,还新增了检索功能和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功能。

“《嘉定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对反向衔接案件做到线上移送检察意见,同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从而实现线上反馈、线上跟踪、线上监督。”朱海翔补充说。

截至目前,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烟草专卖局4家首批试点单位均已接入信息共享平台。

“上海2004年开始探索和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至今已有近20年的时间,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嘉定区在此项工作中也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钱雨晴说,随着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检察机关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与数据交互,变“信息孤岛”为“融合共享”,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检察贡献。

(本报记者李钰之 通讯员蔡晓悦)

[责任编辑: 王昱璇 赵晓明 翟焜]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