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走近千年金丝楠木修复现场
时间:2023-06-06  作者:  来源:贵州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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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天。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联合举行“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邀请部分省、黔东南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来到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下展旦自然寨“破坏2600岁古楠木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发现场,回访古树修复救治情况。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陆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相互邀约在剑河县、台江县等地盗割楠木板料出售,先后售卖至广西、福建。展旦寨2600年“古楠木王”因此惨遭毒手。

修复前被盗割的“古楠木王”据口

2022年12月,剑河县检察院认为陆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4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陆某某等11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缴犯罪所得,并判处陆某某等人承担修复费、生态功能损失费、惩罚性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150万余元。其中,对“古楠木王”承担伤后救治修复费29万余元。

修复后的“古楠木王”

2022年12月,剑河县检察院针对楠木救治、复壮、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和护林员履行护林职责等问题,向剑河县林业局、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名木古树的保护和生态护林员的规范管理。

2023年4月,剑河县林业局根据检察建议和法院判决正式启动对古楠木的修复救治工作。经委托第三方对受损树干进行清创、消毒、填充、修补、加固和输营养液后,2600年古楠木王长势良好,已基本恢复往日状态。2023年5月31日经林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标志着“古楠木王”重迎“新生”。

活动当天,在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见证下,三级检察院联合省、州、县三级法院、林业局以及剑河县党委政府,在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树下为贵州省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暨古大珍稀树木警示基地揭牌,以该株“古楠木王”树被盗伐案警示不法分子,也为该株“古楠木王”被盗伐一案后续修复救治划上了句号。

揭牌仪式现场,黔东南州检察院对古大珍稀树木“益心为公”志愿者颁发聘书,黔东南州林业局还向“古楠木王”特聘护林员颁发证书。据了解,该村目前已安装了6个摄像头在各入山路口,并安排多名护林员每天对山内的名木古树进行巡逻检查,此次颁发特聘证书的护林员还将专门针对“古楠木王”进行管护,这意味着今后“古楠木王”有了专门的“守护者”。

为更加广泛地宣传对古树名木珍稀树种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意识,省、州、县三级检察院干警还到剑河县南哨镇及相关传统村落开展古树名木、珍稀植物保护等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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