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今天怎样行动,就能收获怎样的明天
时间:2023-06-06  作者:  来源: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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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立刻行动

就是奔赴美好未来

跟着那一抹蓝色

出发——

湖州:家园是什么?

我们是……


湖州市检察院推出世界环境日公益诉讼宣传片,看公益诉讼检察官如何汇聚力量、奔赴向前,为保护公共利益,推动湖州市公益诉讼更好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杭州、余杭:耕地“非粮化”情况如何?

神器来了……

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改前后对比

杭州市余杭区地处杭嘉湖平原南端,自古就是鱼米之乡,是浙江省的“产粮大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供地保障和耕地保护之间产生矛盾,耕地“非粮化”问题时有发生。

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涉农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部分粮食生产功能区存在闲置抛荒、违法建设、挖塘养殖等违法情形。对此,该院在杭州市检察院支持下,通过卫星遥感识别检测要素模型、叠加功能区范围、无人机GPS坐标定位等方法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确认“非粮化”点位8处。随即,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对“非粮化”问题开展整治优化。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指导相关镇街制定整改计划,有序开展清理腾退工作。截至2023年5月,杭州市余杭区共计整治清退和优化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1400余亩。

去年开始,杭州市检察院协同市林业水利(林长办、河湖长办)、市规划资源(田长办)、市农业农村三个单位协同共建了“山水林田监督治理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在打通永久基本农田、粮食功能产区、生态公益林三张图基础上,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研发目标识别算法,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各地结合区域特色、案件办理情况,形成了守护生态公益林、守护永久基本农田、守护粮食功能产区等7大类数字监督模型。余杭的案件,也正是来源于“守护粮食功能产区”模型。

“山水林田监督治理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还同时建立分析、协同、反馈3大平台,构建“横纵双轨”共享监督体系,通过线索发现、先行移送职能部门处置、检察跟进监督的方式,最大程度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截至目前,杭州市共发现移送疑似问题线索926条,推动优化、调整、整治粮功区耕地近2万亩,补植复绿公益林百余亩,清运渣土千余吨,剥离耕作层3万余立方米。通过数字赋能,建立“一件事”场景,实现违法问题的预警、发现、修复、跟进监督全领域覆盖。

余姚:“粘鸟网”杀伤力有多大?

听证会商讨最佳方案……


近日,余姚市检察院在余姚梁弄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举行听证会,就农业种植领域野生鸟类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加旁听。

今年5月初,有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反映,余姚市部分乡镇街道辖区内存在果农使用“粘鸟网”等网具伤害野生鸟类的情况。5月18日、19日,余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对部分乡镇街道实地走访发现,部分果园确有上述情况,并在现场勘查的12处点位中发现了41只鸟类死体,多为浙江省三有保护动物,其中不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余姚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农业种植领域防护工具使用不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就上述现象与林业、农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磋商,推动开展“粘鸟网”专项清理行动。

通过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联合人大代表、行政机关、属地政府、果农代表共同商讨平衡野生动物保护和果农权益维护的最佳方案,并就加强普法宣传、巡查整治、优化农业种植防护措施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探索出推动“生态美、产业兴、农民富”的公益保护有益路径。

温州鹿城:以为缴纳罚款就没事了?

检察机关起诉……

2023年1月12日,周某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开庭,温州市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席二审法庭履行职务,浙江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到庭并发表意见

近日,由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后移送温州市检察院提起的周某某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经一审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被告周某某在正义网发布公开道歉信。

2021年6月,鹿城区检察院就马鞍山一片林地被破坏后长达十余年未修复情况,组建专班展开公益诉讼调查。

经查,2006年6月,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埠村村民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石埠村马鞍山林地上砍伐毛竹林后占地作为农家乐使用。2010年2月,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周某某缴纳罚款后,未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等。上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造成生态损害范围面积为2616平方米。直到2021年上半年,上述建筑物及停车场才被拆除并覆土,但林地未恢复原状。

温州市检察院于2021年11月19日依法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7月14日,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周某某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被告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2月15日,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多次以案释法,周某某表示认识到了林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自愿履行生态修复及服务功能损失等判决义务。

云和:松林出现这种色彩预示什么?

检察建议发出后……

近日,云和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公益诉讼专题磋商会,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及10个乡镇街道参加了会议。

此前,云和县内部分松林却出现了“红绿相间,状如山火”的色彩,而这预示着这些松林染上了松材线虫病,正濒临死亡。云和县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松林面积78.47万亩,但近三年来,云和县均是松材线虫病疫区,面临严峻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

2023年1月,云和县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机关的部署,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们走访了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并前往多个乡镇街道的松材线虫病疫区进行查看,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山场处治质量不到位,如不同程度存在伐桩过高、伐桩未剥皮、枝桠滞留山场等情况,同时,在走访中检察官还发现疫木监管不严,甚至被盗的现象。

2023年2月向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松材线虫病除治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督导组,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为了推动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加快虫害除治进度,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公益诉讼专题磋商会上,检察官介绍了介入监督松材线虫病防疫工作的法律依据,通报了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的松树疫木清除、焚烧、转运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参会的各单位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表示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问题将尽力从技术指导、资金协调等方面予以保障。在随后的回复中,各乡镇街道均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履行好除治和防控职责。

下一步,云和县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椒江: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什么罪名?

[责任编辑: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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