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进行时丨山东青岛:规范填报工作深化落实“三个规定”
时间:2023-06-05  作者:郭树合 白树文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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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白树文)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制定并印发《青岛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明确正面清单12项、负面清单16项,明晰界定了无须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等情形,并将有关内容编印成册。

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青岛市检察院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通过健全完善核查、通报、背书、嵌入等机制,对落实“三个规定”中检察人员正常履职被填报记录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进行会诊把脉,进一步规范填报工作,强化检察人员思想认识,消除不当填报的问题发生。

近年来,该院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必查内容列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头雁效应”引领党员干部如实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行动自觉。工作中,该院坚持“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相继出台《关于将“三个规定”嵌入司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实行“一案(事)一承诺、一案(事)一背书”制度,全力推进“三个规定”常态化制度化刚性落实。

[责任编辑: 吴越 张雪莹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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