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山西运城:能动履职为盐湖生态保护筑牢检察屏障
时间:2023-06-03  作者:吴杨泽 王鹏翔 胡曼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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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千年瑰宝“七彩盐湖”

山西运城:能动履职为盐湖生态保护筑牢检察屏障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运城盐湖时指出,盐湖的生态价值和功能越来越重要,要统筹做好保护利用工作,让盐湖独特的人文历史资源和生态资源一代代传承下去,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更好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

运城盐湖,古称河东盐池,位于山西南部中条山北麓,是世界三大硫酸钠型内陆盐湖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和人文历史价值。如今阡陌纵横的盐畦构成了一道七彩斑斓的美景,已成为创建黄河流域(山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重要区域之一。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盐湖工作,运城市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运城盐湖正式启动“退盐还湖”,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作为服务盐湖生态恢复的重点工作协同部署推动,为守护千年璀璨盐湖构筑起检察屏障。

严厉打击破坏盐湖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自2020年9月运城正式启动“退盐还湖”以来,运城市检察机关对于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盐湖生态的犯罪行为,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2021年1月,运城市闻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盐湖周边中条山非法采矿案,该案非法采矿参与人员众多、犯罪数额难以认定。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发现非法开采的石料基本已被犯罪嫌疑人销售,流入建筑领域后被使用,销售款项也以现金结算为主,因而在非法采矿价值认定方面缺少客观性证据的支持。

为此,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8条,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切实做到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和退赔经济损失4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破坏盐湖生态的违法犯罪。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深入分析盐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多发易发犯罪,针对犯罪原因和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和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防范对策,做好综合治理。

公益诉讼推动解决盐湖环境和文物损害问题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围绕盐湖生态资源和文物保护,运城市检察机关专门部署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盐湖生态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推动解决了盐湖环境、文物损害问题。

位于盐湖东侧的鸭子池是历史上保护盐湖的主要蓄滞洪区。近年来,经过综合治理与保护性修复,鸭子池生态环境大大改善,成为集蓄水、滞洪、生态于一体的原生态湿地系统。

2021年9月,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接到当地群众反映,称鸭子池附近有人非法养殖。检察官经过现场走访发现,周边有养殖场8家,养羊64只,存在粪便等排泄物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等问题,给鸭子池及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随即进行立案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辖区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改善和保护鸭子池周边公共卫生环境。经过多次沟通协调,2021年11月,涉及违法养殖的羊圈已全部拆除,涉及的土地被平整复垦,盐湖生态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1年以来,运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盐湖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督促清理在盐湖周边乱倾倒的垃圾数百吨;整治违法占用盐湖保护范围内的湿地10余亩;搬迁养殖场6家;保护国家级重点文物、省市级文物5处。

协同构建盐湖生态环境保护圈

守护盐湖的青山绿水,需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

“我们将按照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找准保护盐湖生态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融入盐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完善跨部门的交流协作与协同配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晋民说。

据了解,今年4月21日,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与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围绕盐湖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双方就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积极守护盐湖生态多样化等内容进行研讨,并达成共识,共同助推盐湖生态保护的高质量发展。

运城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建立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5月26日,运城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会签了《运城市盐湖生态 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推进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通讯员胡曼)

[责任编辑: 吴越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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