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高燕艳 黄恬)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调研总体要求、调研内容、责任部门、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调查研究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提出28项重点调研内容,每项内容明确落实到牵头院领导和责任部门,检察长带头落实。28项重点调研内容在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检部署的必选题同时,还结合广东实际,突出增加自选题,包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以及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要求各市分院、基层检察院参照省检察院的选题、调研方式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方案》明确,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强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多去困难多、问题多、相对薄弱的基层院调研,多与一线人员访谈座谈,防止作秀式调研。对于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进行研究分析、会商协调,形成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思路方法及对策措施,持续跟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