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丨青海:部署专项行动保护黄河水资源
时间:2023-05-24  作者:王丽坤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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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坤)5月19日,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水利厅联合举行“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等为专项行动揭幕。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出席启动仪式。

守护好包括黄河源头在内的三江之源,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是青海的“国之大者”,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2018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督促清理被污染的黄河干支流河道295公里,针对黄河‘四乱’问题共立案94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件。”查庆九介绍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守护母亲河的履职成效。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检察机关成立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与青海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衔接办法,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设立直属于青海省检察院的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的方式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据介绍,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更好服务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健全省内沿黄地区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落实好与省河长办会签的关于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等协作机制,加强与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凝聚黄河法治保护的强大合力。

据悉,《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于5月初印发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

[责任编辑: 刘钊颖 王昱璇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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