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努力把信访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时间:2023-05-19  作者:戴小巍 尹周航 赵强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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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结 化事结 解心结

湖北南漳:努力把信访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南漳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何权(左)与团队成员讨论案情。

南漳县检察院干警到被救助人家中回访。

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有一支被群众点赞的控申办案团队。团队成员包括一名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务实担当、司法为民、努力把信访群众的事办好办实,是他们追求的工作目标。

当好法律政策的讲解员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直接面向群众,是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交汇之所。面对来访群众,南漳县检察院控申办案团队坚持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努力做法律政策的讲解员,让每一次公开听证都成为一场普法宣传。

“检察院能不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我被人打了,却没地方说理……”2022年6月20日,杨某到南漳县检察院接访大厅时心情沮丧。

接访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何权立即上前安抚杨某的情绪。通过深入交谈和审查相关材料,何权了解到,杨某虚构警察身份,先后骗取某村民1.3万余元,在实施第三次诈骗过程中,被害人的侄子孙某一拳将其打成轻伤,杨某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后,杨某暂时离开了检察院。

经认真分析研判,办案团队一致认为孙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

为消除杨某心中的疑惑,南漳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现场说法。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等参加,在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晓强主持下,与会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定性与法律依据进行听证。最终,经过听证人员释法说理,杨某及家属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认同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并表示不再信访。

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员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院控申办案团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袁某雇用52岁的高某,在重庆某工程项目负责隧道开挖施工。工程完工后,高某多次向袁某索要工资,袁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高某便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接访的检察干警认真审查高某提供的欠条等证据,认为该案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该院控申检察团队及时将案件移送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研究讨论后,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高某提起民事诉讼。

在法院诉前调解过程中,袁某意识到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违法,及时向高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及利息。

“何检察官,我又要出去打工了,签合同时你帮我把把关。”高某外出务工前给何权打来电话。在帮助高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何权经常为高某及其工友提供法律服务,成了农民工的贴心人。

当好扶危济困的救助员

司法救助是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温情的民心工程。该院控申办案团队秉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原则,综合运用社会多元帮扶方式,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终身受益”。

“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陈某的丈夫因刑事案件死亡,她自己也因此重伤致残,失去经济来源的陈某靠出租房屋和借债维持生活,还要照顾年迈多病的公公、抚养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艰难。

襄阳市检察院在办案中敏锐发现该救助线索,随后移送南漳县检察院。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案检察官主动与陈某联系,实地走访调查核实。

2份困难证明、4张住房照片、13张借款证明、13次住院记录……走访核实的证据材料,真实记录着陈某艰难的生活轨迹。该院审查认为,陈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帮扶,帮助这个困难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希望。

据统计,2022年以来,南漳县检察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4.9万元。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尹周航 赵强)

[责任编辑: 李君瑞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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