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主题教育提出的“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政治上着眼,就是要自觉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不移地坚持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讲政治最根本就是要讲党性”,指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统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谋划、部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政治立场不移,确保政治方向不偏。
从法治上着力,就是要自觉坚持法治思维,紧紧扣住“依法”这个关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更要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比如,既要坚持严惩严重犯罪不动摇,让社会感受到“严”的震慑犯罪力度,同时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是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坚持法治思维,把“依法能动”贯穿于加强“四大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善于结合监督办案,抓住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引领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政治思维和法治思维有机统一的科学方法,并用于解决问题、推动实践。要通过深入学习讨论,树立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任何业务工作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体现的正确认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全局观念,把党建引领办案、政治融入业务做得更实。要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深刻检视整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观念,引导检察人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要不断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努力把坚持政治思维和坚持法治思维有机统一于具体司法实践中,体现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依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