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创新开展“上门听证” 把矛盾化解在信访群众“家门口”
时间:2023-03-03  作者:王冬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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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3日电(见习记者王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在信访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

3月3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加强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志杰介绍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情况。

据张志杰介绍,检察机关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进行针对性听证,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让申诉人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司法温度。“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公开听证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信访矛盾化解率也逐步提高。2022年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2.7万件,矛盾有效化解率为82.2%。”

为减少信访人诉累,最高检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工作规定》等文件,大力推广简易公开听证。同时,为让身体不便或居住偏远的信访人也能参与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创新运用“上门听证”的新形式,主动到信访人家中开展听证,把矛盾化解在信访群众“家门口”,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张志杰还用一起故意伤害刑事申诉案举例介绍。在这起案件中,申诉人罗某某申诉的主要症结在于被告人从未作出道歉并赔偿。考虑到双方系邻居且案发前关系较好,为帮助申诉人解开“心结”,修复社区邻里关系,经罗某某同意,检察机关邀请律师、区矛调中心调解员、申诉人所在街道工作人员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到罗某某所在社区举行公开听证,成功促成被告人当场向罗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9万元,罗某某表示接受道歉并息诉息访。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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