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故事汇|“小案”办出“大效果”
时间:2023-02-2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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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 李琳

一份19.9元的礼物,一个难以逃脱的销售套路……女大学生拍摄“特价写真”究竟遭遇了什么?

2021年年初,我们收到消保委转交的一封求助信。两名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在抖音刷到一则拍摄古装写真广告。美轮美奂的照片和19.9元的“白菜价”瞬间吸引了她们,结果在拍摄过程中却被层层加码,消费一路升级到2.6万余元。

“拍摄前我们也特意问过,影楼明确回答没有任何隐性服务消费。”据两人回忆,最初,影楼用超低价套餐和热情服务吸引她们前来拍摄,但没想到的是,各式套路就此上演。从要求购买化妆用品的强制消费到升级服饰套餐的威逼利诱,从限制删减照片到名义赠送拍摄次数,环环相扣的套路让两个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在现场支付了1000多元的所谓化妆费后,又迷迷糊糊地签下2.4万元的补充合同。此外,影楼员工还要求两人在多个平台进行网络贷款。离开影楼后,二人才慢慢清醒,当晚即向影楼请求解除合同,但影楼却要求她们赔付高额违约金。

就这样,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被天价写真合同“困住”了。

无奈中,她们向虹口区消保委投诉,消保委调查发现,两年内涉及这家摄影公司的同类投诉已有42例。据此,消保委与摄影公司多次沟通,但对方态度却非常强硬,拒不配合。

消保委找到我们检察机关,我院为此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研判,摄影公司的行为尚难以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已违反相关民事法律。考虑到在校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诉讼能力不足,在征得两人同意后,我们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在消保委的帮助下,大学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我们审慎确定诉讼策略,起草了支持起诉书。法庭上,影楼经理态度依旧蛮横,我们以法律为依据,利用法庭辩论,抓住要害,精准分析了摄影拍摄承揽合同的性质,认为消费者享有任意解除权。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解除原2.4万元的补充合同,店家返还两名大学生1.86万元。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许多网友的共鸣。

而我们的工作还远未结束,两名大学生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但还有更多的消费者深陷泥潭,这不仅是单独的民事侵权,还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对摄影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除消保委提供的42例投诉之外,我们又通过微信维权群找到了另外52名消费者,他们均不同程度地被“天价写真”骗到,这也从侧面说明这家摄影公司长期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公益诉讼检察官更关注的是“天价套路”屡屡得逞的原因、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以及治理路径。我们组织召开消费侵权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消费者代表陈述遭受侵权的事实,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也一同参加听证。经评议,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我们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摄影公司停业整改、撤销虚假广告、落实明码标价、修改格式合同。

最后,摄影公司向社会公开致歉,在广告发布、产品搭售、选片限制、员工管理、顾客投诉处置等方面均作出实质性整改,并调整了合同条款,加入24小时生效“冷静期”,有效防止了顾客冲动消费、商家诱导消费引发的后续纠纷。

本案不仅仅是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在各自领域的深耕细作,更展现了检察监督一体推进、融合履职的新样态,实现了“1+1>2”的办案效果。检察官们一棒又一棒接力,“没完没了”地深究,让这个小案最终引发了社会对一个行业的关注,并推动了一些改变的发生。

[责任编辑: 吴越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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