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服务“中国之治”——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石时态
时间:2023-01-30  作者:丁国锋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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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江苏省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石时态在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治日报》记者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刚到江苏履新不久,首次参加江苏省两会,作为政法系统的人大代表,请您谈谈对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感受。

石时态:聆听省“两院”工作报告后,感觉到两份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分析问题精准深刻,部署工作清晰明确,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高举旗帜、为民务实、改革创新、开拓奋进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

我来江苏之前曾经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深切体会到过去的5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5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是江苏砥砺奋进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首先是政治建设有新提升。通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广泛开展政治轮训和宣讲辅导,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定履职自觉,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服务大局有新担当。其中可圈可点的包括: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惠企22条”等重要部署,率先以省域为单位在全国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探索;会同省公安厅开展“挂案”专项清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聚焦省委科技强省战略部署,出台保障创新发展意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妥善办理“辣笔小球”案、昆山反杀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件。

三是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省检察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检察担当。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居全国首位,403人经帮教知错悔改考上大学。配合省民政厅等7部门出台事实孤儿保障专门意见,国家12部委联合立规,让全国范围50余万事实孤儿“幼有所依”。

四是改革创新有新突破。5年来,通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两高”改革部署,敢拼敢干、敢为善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其中,省检察院推进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办理案件占比达77.7%。办案指标持续优化,23项位居全国前列,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

五是队伍建设有新面貌。通过一以贯之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从严管理,努力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司法铁军。其中,省检察院制定实施“三年百名领军人才计划”,13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9个办案集体和个人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取得这些成绩来之不易。

记者: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也对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您对江苏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思考?

石时态: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结束后,江苏省检察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并围绕学习体会、贯彻打算等开展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具体路径。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全省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深刻领会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检察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努力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服务“中国之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中锚定检察工作历史方位,认清大势大局、把准重点任务、担起职责使命。要深刻准确领悟中国式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深入思考如何与时俱进深化创新法律监督理念、优化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推进法律监督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记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机关承担着越来越多的重要责任。您对江苏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有哪些思考?

石时态: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我们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充分发挥、全面加强“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等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最高检关于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13条检察政策,审慎办理涉高科技人才各类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推动在重大复杂案件和涉各类企业案件中适用、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涉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体系,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

四是落实、做实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持续加大省院自办案件力度,积极助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高质量履职尽责,离不开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要求,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培养使用力度,激励广大检察干警担当作为、奋发有为。要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我们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全国一流检察队伍,推动江苏检察工作走在中国式检察工作现代化前列。

(本报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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