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来到检察院
时间:2023-01-30  作者:曹颖频 梅登 周世培 郭树合 郑芳 范跃红 金倩如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字体:  

编者按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检察工作如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关切,如何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春节前夕,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到检察机关调研检察工作,代表们结合履职经历,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人大代表与检察人员交流互动,携手绘就法治“同心圆”。

再赴一场“爱”的约定

曾娜(前排中)实地感受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纳爱·纽扣课堂”普法课。

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鉴创新中心总经理曾娜应邀走进位于乌蒙山深处的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隔半年多,再次来调研,我感触很深。古蔺县检察院全方位、多维度展现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最新成果,‘纳爱·纽扣课堂’的特色普法,‘党旗红·检察蓝·生态绿’一体化协作机制的创新等工作,让人印象深刻。”曾娜告诉记者。

原来,曾娜的此次古蔺之行,是为奔赴一场“爱”的约定。2022年5月,曾娜应邀到古蔺县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结束时,曾娜表示,适当时候,她还会再次来古蔺深入调研。

古蔺位于蜀南黔北交界处,中国工农红军曾在这里写下“四渡赤水”的红色传奇。革命老区孩子们的成长,一直是包括曾娜在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关心牵挂的大事。2021年古蔺县两会期间,曾有人大代表向古蔺县检察院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是在针对山区留守儿童普法方面多出新招。

古蔺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经过深入调研,针对乌蒙山片区学校点多、分散,留守儿童急需法治教育的特点,精心打造了“纳爱·纽扣课堂”,积极组建“检察官+心理专家”讲师团,设计了涵盖党史、英烈保护等内容的特色红色法治课程,并借力县教体局“5G+”云课堂,创立“线下课堂+共享课堂+班班通+户外移动直播+家庭电视终端”普法模式。2021年9月1日,该院举办“开学第一课”,15万余名师生同步收看收听,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2022年5月16日,曾娜专门走进古蔺县检察院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情况。

“‘纳爱·纽扣课堂’为山区留守儿童、民族地区青少年、特殊儿童等群体打造个性化法治课程,将爱与法的种子根植于青少年的心田,以法治浸润助力乡村振兴,守护革命老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值得点赞!”调研中,曾娜希望该院继续做优做强“纳爱·纽扣”法治品牌,让法治教育成果惠及更多未成年人;同时,建议该院立足古蔺生态环境、酒业发展等优势,在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多作探索、多出实招,更好造福老区人民群众。

代表的意见就是检察工作的动力,古蔺县检察院努力做实绩、交答卷。该院建成“纳爱·纽扣法治教育基地”,纳爱·云纽扣2.0项目被纳入县级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了“纳爱·纽扣课堂”提档升级。围绕服务古蔺县“生态立县、酒业强县、农旅富县”战略部署,打造“泸州南翼公益诉讼办案中心”,组建“赤水丹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与叙永县检察院等单位共建增殖放流点,互移案件线索5件,开展案件协办2件,联合巡山巡河11次,推动“长江保护十年行动”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走深走实。

再次回访调研,曾娜对古蔺县检察院创新升级“纳爱·纽扣课堂”、能动履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成效感到欣慰,也对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代表,探索构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守护绿水青山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这一年,古蔺县检察院交出的答卷还有加分题。”曾娜表示。调研中,她了解到,该院依托泸州市检察机关“同心圆”双保中心(民营经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整合“四大检察”资源,开展涉企法治宣传,解答法律疑问,组织企业合规“体检”,与企业建立联络服务机制,“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服务了县域经济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她说。

(本报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梅登 周世培)

交卷,请您打分

刘英才(右一)应邀到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检察院调研,该院检察官向其介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刘代表您好!今天,我们邀请您来主要是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汇报我院一年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诚恳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请您打分。”日前,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检察院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人民医院针灸推拿科主任刘英才到检察院进行调研。

2022年初,刘英才听取钢城区检察院工作汇报时曾提出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严格履行检察职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咱们钢城区检察院2022年是如何结合检察履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刘英才问道。

钢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东峰介绍,2022年,该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7件22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保护绿水青山 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工作办法》《保护青山绿水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方案》,并根据钢城区实际,确定2022年为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活动年,2023年为打击环境污染专项活动年。

座谈中,周东峰向刘英才汇报了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案系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挂牌督办的案件,在案件办理中,钢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使该案的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4年,张某购买尾矿产品钢渣,将钢渣堆放在村子土地上面,之后越积越多,最后堆成3座“钢渣山”,造成耕地破坏,每到刮风天,露天堆放的钢渣就会漫天飞舞,当地村民怨气冲天。为早日恢复被破坏的土地资源,该院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针对张某拒不清理、执行周期长、钢渣价值较低可能流拍等问题,该院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磋商,建议法院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各职能部门积极协助执行,最终,破坏生态环境达8年之久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钢城区检察院结合本区自然资源丰富、乱采滥挖现象较为突出的现实情况,立足主责主业,为保护辖区内环境资源,推动本区生态文明建设做了一系列工作。”听完汇报,刘英才对该院依法有效保护生态的做法给予肯定。

刘英才表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检察机关来说任重而道远。她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保障绿色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用法治守护美丽家园。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钢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宜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严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污染环境行为,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郑芳)

“好制度,更要抓好落实”

黄美媚(右)参观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小艾(化名),你安心念书,未来路还很长,要更加爱惜自己,有什么困难记得和我们联系。”寒假前几天,得知小艾的奶奶因病去世后,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与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学校看望小艾。

虽值隆冬,但黄美媚等人的到来让小艾的内心感到非常温暖。这是小艾被性侵案发后,黄美媚第6次专程来看望她。

2020年9月,年仅12岁的小艾离家出走后与罗某、韦某等人发生性关系,2021年8月在陕西省某医院产下一女。医护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后,小艾被性侵案件被移送至永康市公安机关。永康市检察院获悉该案后十分重视,在浙江省、金华市两级检察机关统筹指导下提前介入,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调取监控、提取聊天记录等,同时对小艾及其近亲属、原就读学校、村委会走访30余次。2022年7月,经永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韦某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依托设在永康市检察院的“人大代表关护站”,黄美媚了解到该案详情。随后,她积极参与对小艾的心理疏导,联合永康市检察院协调市民政局将小艾纳入困境儿童范畴,对其进行结对帮扶,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对接教育部门帮助小艾顺利就读邻镇某学校。在黄美媚和相关部门的关护下,小艾渐渐走出阴影。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而受到侵害后,往往也不敢或不知道如何求助。要让强制报告这样的好制度‘长出牙齿’,成为社会共识。”在参与对小艾的关心救助过程中,黄美媚多次提及,要持续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落实,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在过去5年的履职中,非常关注检察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率先在永康市检察院设立“人大代表关护站”,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结合基层工作生活经历,黄美媚提交了多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议案和建议。

2022年底,在黄美媚的全程关心参与下,永康市检察院以小艾被侵害案为切入口,联合市民政、教育、妇联等9个部门出台《永康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将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不报、瞒报将被追责的法律后果等规定,层层传达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该院牵头召开该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首次联席会议,聘任强制报告制度首批医疗机构、社会组织联络员,作为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为多个街道未成年人保护联络站授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一环,要整合相关单位的资源和力量,形成紧密联动、衔接有序的综合保护体系。”会上,黄美媚再次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发声呼吁。

黄美媚告诉记者,2022年,浙江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永康市检察院依托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从未成年人的异常诊疗记录中发现线索,监督查办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的系列案件,她也受邀参与其中,“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好制度,抓好刚性落实更为重要。”她说。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同步开展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1月17日,黄美媚在永康市检察院调研该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人大代表关护站”工作情况时表示。

“前不久,我再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倍感荣幸!我将继续关注强制报告制度的全面落细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尽全力。”黄美媚说。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倩如)

[责任编辑: 白鸥 于春贺]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