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江苏常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生根
时间:2022-12-18  作者:卢志坚 王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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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规范执法 提升办案质效

江苏常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生根

“从微信聊天记录来看,陈某唆使同案犯跨市偷盗电动车的时候,同案犯的女友张某恰好在场,要马上找张某核实情况。”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派驻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监协作办)的检察官王成通过远程侦讯平台实时向正在异地办案的民警提出侦查取证意见。此前,因陈某拒不供述犯罪事实,该案的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王成受邀引导侦查取证,会同网络安全民警在万余条微信日常聊天记录中查找线索,终于发现了一名在场证人。最终,陈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是常州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至11月,在常州,像这样的轻罪刑事案件70%已纳入侦监协作办快审办理,其中1600余件速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0%,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3%。检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6项,清理久拖不决刑事诉讼213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65件次,跟踪补充侦查145件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侦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自上而下一体化推进

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今年1月,江苏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相关实施意见。

为推动该项工作落地生根,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先后多次与市公安局局长于贵平磋商、调研,并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今年2月,在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双方会签了《关于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从工作保障、监督制约、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信息共享五个方面签订32条意见,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常州市检察院牵头,在该市公安机关7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行检察、公安部门负责人双主任制;基层检察院选任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常驻侦监协作办开展工作。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落实需要具体的配套制度。对此,常州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下发《诉前联合审查集中受案分流工作指南》《检警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办法》等20项制度,其中,常州市检察院制定100余条针对管辖、证据调取、保全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指引。

“比如在繁简分流方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建立了以‘诉前审查流程化、案件分流类型化、受案分案同步化’为特色的多元化主体审查把关、统一把关模式,由公安案审人员、检察案管人员、检察办案人员组成‘诉前审查受案分流’工作组,对刑事案件有无管辖权、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符合集中快速办理条件进行审查,把好案件质量关。”常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剑介绍。“诉前联合审查的案件又分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三类,检察案管人员直接受案,将速裁案件分配给侦监协作办办理,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案件按照轮案规则分配给院内员额检察官办理。”

在协作中监督赢得公安干警认同

“侦监协作办的设立有效提升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及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费中华说。

今年5月,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局驻侦监协作办公安干警就李某涉嫌违规运输危化品案件的定性、取证等问题,主动邀请驻侦监协作办检察官提前介入。新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顾波涛听取案情介绍后,重点从犯罪嫌疑人有无运输危化品资质,运输路线和时间长短,是否途经人员密集区、加油站等危险区提出引导侦查意见。“这个案件区别于一般的危险驾驶案,我们建议该案不能作为简易案件办理,公安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顾波涛说。

此外,常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长期挂案不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开展了6次专项监督、27次同堂培训,在提升检察干警侦查监督能力的同时,促进了公安干警规范执法。

“一站式”办理实现了简案快办

6月16日,由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等3人危险驾驶案,在新成立的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开庭审理。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对定罪量刑没有异议,常驻该中心的武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万州对3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办理,在12个小时内就审查完毕,法院受案后在两天内作出判决。

据悉,武进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分为办公区和办案区,信息采集区、讯问室、辨认室、未成年人询问室等功能场所一应俱全。

为实现简案快办,公安、检察、法院各司其职,在实现侦、诉、判“一站式”基础上,做到简案快侦、快诉、快判,同时也解决了以往分散办案时存在的案件流转不畅、文书送达难、罚金缴纳困难等现象,实现案件流转“无缝对接”。

武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云涛告诉记者,该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危险驾驶、简单侵财类等速裁案件由公安机关定期批量移送,在侦监协作办直接审查办结,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普通案件则分配给院内员额检察官办理,努力实现刑事检察干警20%的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80%的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常州市侦监协作办工作实质化运转良好,但仍存在后续跟踪监督不力、信息化运用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常州市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案件精准化办理、同堂培训、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下功夫,推动侦监协作办工作走深走实。”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松表示。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晴)

[责任编辑: 吴越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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