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宁夏: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
时间:2022-11-27  作者: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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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单曦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要求,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下称《衔接意见》),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积极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衔接意见》强调,党委政法委和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责任务,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有机衔接,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形成整体效应。

《衔接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政法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配合监督,着力提升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衔接意见》从制度层面确保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规范有序衔接,进一步增强监督衔接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同时明确,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分别加强对监督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各市、县(区)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衔接情形、衔接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经验,有力保障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序开展。此外,《衔接意见》对实践中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强监督衔接的事项逐一明确细化,涵盖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点事项,有力支持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法律监督。

[责任编辑: 杨璐嘉 陆青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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