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质量建设年”|山东:紧扣“质量”主题做细做精做实“四大检察”
时间:2022-11-25  作者:卢金增 王聪 徐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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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志在必胜的“质量革命”

山东:紧扣“质量”主题做细做精做实“四大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专章部署。如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面临的重大履职考验。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紧扣“质量”这一主题,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细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用一场必须胜利的“质量革命”奋力实现从“办案大省”向“办案强省”转变。

围绕办案质量提升,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曾在45天内走访调查数百人,为的是不放过任何证据,把案子办扎实。”“面对新型案件、新制度、新规定,一定要认真求索钻研,更好满足办案需求。”“在引导侦查中更加全面细致,在帮扶救助过程中强化前展后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今年8月,山东省检察院举办第三届“齐鲁最美检察官”评选活动,来自该省检察机关的20位优秀检察官围绕提高办案质量谈认识。

“这种‘求极致’就是一种质量意识。开展‘齐鲁最美检察官’评选活动,目的就是要把导向树起来,把标杆立起来,把检察办案的质量意识传递给每一名检察人员。”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军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政治理论学习为统领,以检察业务培训为核心,开展全省第一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第三届“齐鲁最美检察官”评选、检察文化品牌选树展示等活动40余次,市县两级检察院累计开展培训练兵活动210余次,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该省检察干警的质量意识、标杆意识显著增强,凝聚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质量评查为抓手,推进“质量革命”

一些业务指标数据不稳定、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等业务指标处于相对靠后位次、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释法说理不充分……针对影响检察办案质量的短板弱项,山东省检察机关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转化,掀起一场“质量革命”。

今年9月26日,由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禹城市检察院、平原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启动。

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参评人员采取书面审核的方式,抽取今年以来办结的20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重点对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文书制作与使用是否规范等进行了细致评查。

“我们采取相互交叉评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体检’,减少了人为因素,防止出现‘灯下黑’的情况,有效掌握了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整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德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庞国杰告诉记者。

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把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视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经常性开展案件评查“实战练兵”,每年抽取近1000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同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并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公正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融入发展大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展现检察担当

今年初,山东省检察院聚焦“质量建设年”要求,出台了服务保障“三个走在前”实施意见,并陆续修订完善了涉及民营企业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10个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见,形成了以司法办案为基础、服务大局为核心、护航发展为重点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系。

淄博市周村区是“济淄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和桥头堡,拥有长江以北最大的不锈钢集散市场。今年9月初,在周村区不锈钢企业协会的接待室里,周村区检察院检察官为淄博某不锈钢企业负责人解答涉企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通过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解决涉企难题等方式,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检察服务。”周村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振说,今年以来,该院检察官每月两次定期到不锈钢企业协会走访,为企业涉法问题“把脉开方”21次。

今年7月,临沂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串通投标案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创新运用异地协作、“飞行监管”、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收到了“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为充分发挥法治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的激励约束作用,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刑事风险点联合排查机制等,对拟不批捕、不起诉的49家涉案企业,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开展合规整改,帮助企业增强自身“免疫力”,树立起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保护黄河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黄河大保护国家战略,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今年1月至8月,共立案办理涉及黄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244件,督促整改拆除乱堆、乱占、乱建违法构筑物151万平方米,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600余万元,清理被占用或污染河道105公里,有效提升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大要有大的样子、大的担当,大体量更要有高质量。”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告诉记者,“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树牢质量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中,向质量要效益,以质量谋发展,全力打造‘质量检察’,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找准坐标定位,把‘四大检察’做细做精做实,用高质量检察履职书写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聪 徐魁)

[责任编辑: 王昱璇 杨璐嘉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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