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市城区:支持起诉帮助当事人摆脱不幸婚姻
时间:2022-11-16  作者:南茂林 王云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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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摆脱了这桩不幸的婚姻”

“从社区到派出所,从司法所到民政局,再从法院到检察院,我终于摆脱了这桩不幸的婚姻。”甘肃省嘉峪关市居民濮某拿到离婚调解书后,给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投资高利贷血亏,夫妻感情受到重创

2018年,濮某和张某组建家庭,开启了人生新的阶段。婚后,二人共同住在女方濮某的房子里。家庭经济的窘迫让张某总想在上班之余赚点外快,后来他和朋友“物色”了一条高利放贷的生财之道。他从濮某的父亲及周围好友处借来钱当本金,希望能以高额利息将钱借出去赚“快钱”,以改善生活。但高收益同时意味着高风险,张某的“投资”很快就失败了,投资款血本无归。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小家庭雪上加霜,张某也日渐颓废,家庭矛盾越来越多。

2019年,孩子的出生非但没有冲淡夫妻间的争吵,反而让两人的日子越过越难,连孩子生病去医院,都是在濮某父亲的经济支持下才得以成行。随着矛盾进一步激化,张某醉酒后经常殴打濮某,濮某为此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辖区派出所、社区、司法所等部门也几番前往濮某家中进行调解,但都无功而返。对婚姻已经绝望的濮某遂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其间,二人协议分居,濮某让张某搬了出去。

2021年6月,濮某向民政局申请离婚未果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濮某不懂相关法律知识,也没有钱聘请律师代为诉讼,最终因无法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离婚未果——法院在考虑孩子尚幼的情况下,裁定驳回其起诉。濮某无奈之下,只能继续与张某分居。

分居后一时冲动,破镜又添新“伤”

生活不如意的张某因为家庭破裂,加之在工作上也没有得到晋升机会,整日借酒消愁,结果却愁更愁。虽然他有想和濮某复合的念头,但每次去找濮某,二人都会因为新的争吵不欢而散,甚至多次引发警情。濮某也因矛盾激化有过抱孩子跳湖轻生的举动,后被公安机关劝回。

2021年7月的一天晚上,张某喝完酒之后又去找濮某,以取东西为由进入其家中。看到刚洗完澡的濮某,张某一时冲动趁着酒劲将濮某强行拖至卧室与其发生了关系,濮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移送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张某在此次实施强奸行为之前,还在婚内生活中有多次殴打濮某的行为,遂根据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收到移送线索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调阅了刑事案件卷宗,了解到濮某作为女性弱势群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有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情况,并有离婚的诉求,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民事检察官遂向濮某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并征求了濮某的个人意愿。濮某诉说了婚姻的不幸以及离婚的艰辛,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其彻底脱离婚姻的苦海。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协助完善证据“拼图”

“我今天来检察院是向检察官提交张某殴打我的证据的,之前不知道这个东西有用,我在上次的离婚诉讼中没有提交。通过你们的提醒,我才知道这个东西的重要性,我当天回去就找医院收集了我的就诊记录,这里还有当时的照片。”濮某向检察官诉说。

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一方面调阅了法院一审审理濮某离婚诉讼案的案卷材料;另一方面协助并引导濮某收集其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考虑到这起纠纷已经多部门处理,如果要厘清夫妻感情破裂的发展过程,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矛盾升级的事实还需完善证据“拼图”。于是,办案检察官前往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调取工作人员调解和处理濮某夫妻之间矛盾纠纷的记录。

“这两口子已经闹了好久了,有时候吵架,有时候摔东西,我们已经上门做过好几次调解工作了,部分调解还有记录。”社区调解员说。

通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社区工作者、司法所已经就濮某和张某家庭问题多次做过调解工作,最严肃的一次调解是邀请“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对夫妻二人做思想工作,确认了二人协议分居等情况。同时,检察官还向派出所调取了警情记录等相关证据,核实双方家庭纠纷情况,查明了双方因家庭矛盾多次引发警情,固定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走出阴霾

综合上述证据,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已达到支持起诉标准,遂决定支持濮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我对张某个人并无意见,但是因为家庭、经济等各种原因我已经没办法和他继续过下去了,我现在别无他求,只希望能离婚。再不行的话孩子也可以给他抚养,但要保证我每个月可以探望孩子。”濮某告诉检察官。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从当事人的只言片语中发现双方关系并没有达到“反目成仇”的地步,只是相互不能忍受对方,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同时,双方都很顾及婚内幼子的成长问题。为了能尽最大可能保护儿童的利益,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缺失父爱或母爱,检察官居中促和,使双方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各退一步。最终,张某同意与濮某离婚并支付幼子的抚养费。

今年7月,法院通过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协助收集的证据及支持起诉意见。在检法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濮某和张某当庭达成离婚协议,法院确认了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本报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王云基)

[责任编辑: 高扬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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