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热爱 逐梦前行——记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胡巧绒
时间:2022-11-02  作者:金玮菁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以梦为马,不负韶华,追寻检察工作新高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贡献检察力量。这,就是胡巧绒的“检察梦”。

从检十五载,不管是在一线办案、还是进行业务研究,她都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钻研精神,耕耘不息,勇争一流。她就是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胡巧绒。

胡巧绒是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上海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专业化团队核心成员、上海市检察机关第六届行政检察业务标兵、上海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她曾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多次荣获上海市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嘉奖;她带领的团队荣获2020年度上海市宝山区先进集体。

行政检察监督的办案尖兵

“行政检察官应该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基本的身份。不论附加了什么其他身份,作为一名行政检察官,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司法办案工作……”对于自己的角色身份,胡巧绒给出了这样的回应。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胡巧绒全面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在监督法院执行活动的同时,开展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监督。在办理一起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她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在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之前已经履行了行政决定,然而,由于未获知许某的履行情况,法院对许某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导致了重复执行。经审查分析,胡巧绒认为,这有可能不是个案现象,案件背后反映出行政机关与法院在案件执行中的沟通反馈机制可能存在漏洞。而这一漏洞对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质效、对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公正与权威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为此,胡巧绒和同事们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300余件同类案件,发现一些行政机关确实存在同类问题。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该院分别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加强对被执行人履行情况的审查,及时退还执行费用;建议行政机关做好与行政处罚款代缴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法院反馈行政决定履行情况,切实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该类案因办理效果良好,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第一批“穿透式”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同类问题的监督工作提供了可借鉴方案。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就是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善于挖掘个案背后深层次的问题,由点及面,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这是胡巧绒在办案中始终秉持的一个原则。

传递行政检察温度的暖心人

前些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大局中,胡巧绒带领团队成员,围绕发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争议化解工作,运用监督、听证、促成和解等多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办理上海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因案件涉及多名员工的工资发放问题,法院执行到部分款项后,仍存在一些员工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于是,胡巧绒和办案团队成员多次联系区人社局,督促其尽快将钱款发放到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被拖欠的工资全部发到了员工手中。

在办理另一起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案涉公司存在经营困难但有一定履行能力,但由于该公司对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存在不满,因此被拖欠的工资迟迟未被发放到位。胡巧绒认真分析此案矛盾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争议化解方案,促成被执行公司与人社局达成了和解协议,使欠薪难题迎刃而解。该案的办理既减轻了企业的支付压力,保护了市场主体,又让劳动者尽快拿到了欠薪,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协助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检察监督案件中,胡巧绒深入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后,通过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并对其中一名身患重病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使得持续了十年之久的矛盾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追求极致,不仅要体现司法公正,还要体现司法温度。这就要求我们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胡巧绒说。

服务保障国家发展大局的开拓者

作为部门负责人,胡巧绒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城之要者”,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围绕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各地检察机关重点推进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支持行政机关土地执法,切实守住耕地红线。在土地资源保护领域,宝山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协作配合,共同签订《国土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协作机制》。胡巧绒牵头梳理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送《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执法风险点》,还与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共同提升办案能力。

在环境保护领域,紧紧围绕国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局,宝山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胡巧绒组织起草了《环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规范》,并依托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成功办理了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刘某红、刘某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该案后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局面,胡巧绒凭借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业敏感性,全面梳理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需求,带领团队成员主动延伸职能,编制《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手册》,收集整理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合同履行与诉讼问题,提示法律风险,为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推动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提供详细指引;组织录制《如何做到规范推进复工复产》等系列法律网课,为宝山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刻苦钻研倾囊相授的“胡老师”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课程是《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和监督》。行政检察独立于民事检察后,我们要认真讨论行政检察的独特性,分析行政诉讼监督与民事诉讼监督不同的地方,找到行政检察自身发展的成长点……”作为复旦大学诉讼法学博士,胡巧绒多次受邀赴兄弟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业务培训,她也成为同仁眼中亲切的“胡老师”。

近年来,胡巧绒积极参加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师资库建设工作,积极参与《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和监督》的课程研发,结合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和监督这一主题,深入分析监督规则的条款,认真梳理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区别,形成了2万余字的讲稿,并代表上海师资团队先后赴西藏、河南、山西等地,为全国行政检察干警授课。她录制的《新时代行政检察的主要任务》课程被选为“第十二批检察战役业务课”,在中检网院展播。

在参与《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修改、起草工作的过程中,胡巧绒研读了大量与行政检察相关的著作和论文,向全国行政检察业务领域专家请教学习,参与编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释义和行政检察法律文书写作。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和上海市检察院的安排下,胡巧绒还参加了2.0行政检察子系统研发、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班等相关工作。这些宝贵的工作经历,使她对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刻苦钻研的同时,胡巧绒笔耕不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一篇篇高质量的业务文章,在《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人民检察》《青少年犯罪问题》等各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其中《试论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的体系构建》(合作)获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与检察日报社联合主办的“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征文一等奖、撰写的《检察机关行政违法监督论》获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优秀奖、《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研究》获得2019年上海市依法治市课题全市一等奖等。

多重角色加身,每个都演绎出了不同风采,很多人都惊叹胡巧绒是如何做到的。对此,胡巧绒这样解释:“同事们总是调侃,说我好像有‘三头六臂’,感觉总有使不完的劲儿。其实我再普通不过了,要说支撑着我的动力,就是对检察事业的深深热爱吧。”

(本报通讯员金玮菁)

[责任编辑: 于春贺]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