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在线】守护少年的你・越过荆棘
时间:2022-10-28  作者:  来源: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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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为主题作专项报告。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央视・法治在线》将陆续推出特别节目《守护少年的你》,通过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实践,了解那些与未成年人成长息息相关的问题。

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未成年人

山东省高密市烟草专卖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售烟专项检查活动,高密市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主要目的是检查当地烟草销售门店,是否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特别是电子烟的行为。个别电子烟销售门店被发现存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识不显著等问题,已被督促整改。

检察机关办理的几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有的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十几岁的年纪就抽上了电子烟。

高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孙慧敏:我们在办理一起盗窃案的过程中,当时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他经常性地会咳,我们问他是感冒了吗?他说大约两年之前开始接触电子烟,他的朋友介绍,电子烟是和传统卷烟不一样的、非常酷炫的产品,电子烟有多种口味,他就迷恋上了电子烟,慢慢地对金钱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涉案人员小伟,事发时尚未成年,因为在网吧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立案。小伟归案后,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因为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交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办理,办案检察官认为,小伟的情形涉嫌犯罪。但是怎么处理能够更有利于教育,挽救迷途少年呢?

在检察官看来,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是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对于小伟这样十几岁的少年来说,未来的路还很长,怎么走很重要。办案人员考虑是否可以对他附条件不起诉。

高密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邓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未成年人检察特有的制度。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我们会结合他的悔罪表现,适用该项制度。在本案中,涉案的手机价值不高,量刑较轻,我们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准备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是说小伟什么都不用干,就不再为这起案件负责了,而是他必须在考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足以证实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面对叛逆少年 检察官如何开展工作

然而面对检察官,小伟更多表现出的,是对他们的怀疑与不信任。

高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孙慧敏:他的眉头经常往上挑,你能感觉到,这个孩子对这个形式是有怀疑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作,成了检察官孙慧敏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面对叛逆的少年,孙慧敏和同事一轮轮帮教,能走进他的内心吗?

在一次让被帮教孩子写参与公益活动的感受时,小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所见所闻,突然感觉到了父母的不易,也想起一些以前不懂事做出的事情,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在家里跟父母坐在一起好好聊聊天,做做饭,打扫打扫家务。

孙慧敏表扬了小伟,表达了她对小伟文字表达的认可,对他这个人的认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交流,小伟戒掉了抽烟等不良行为,也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最终通过了考验期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自2018年至2022年9月,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考察监督,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依法从宽决不是一味纵容。2018年至今,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拒不悔改的,依法起诉1877人。

实行未检员制度 落实帮教措施

在对小伟的帮教和沟通过程中,检察人员注意到,一些孩子过早混迹社会,把抽电子烟看成是一种炫耀和社交的方式。这样的情况,很多深入村镇的未检员也向高密检察院进行了反映。

未检员制度,是山东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探索的一项新举措。

潍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常青:高密市检察院针对乡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力量薄弱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每个村配备(聘任)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员,可以充分发挥未检员对未成年人情况熟悉的优势,落实法治教育等措施,延伸检察触角,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米。

由案件中发现的电子烟问题,结合未检员反映的现象,检察机关针对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的问题,开展了检察监督。经过初步摸排,检察机关发现,确实存在电子烟经营者将电子烟出售给未成年人的情况。而电子烟作为新兴事物,尤其是当时《电子烟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还存在监管上的空白。经过充分调查核实,高密市人民检察院向当地烟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烟草部门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况的监管。

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及时从法律层面对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明确提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助推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不止步于个案,而是通过个案发掘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正是各级检察机关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的真实写照。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各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携手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未检员在帮教中起重要作用

高密的未检员制度正是各地检察机关倾心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的有益尝试之一。未检员除了可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身边的不良风气,还可以在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中,起到重要作用。

高密市人民检察院和民政局推行的未检员制度,得益于这一机制,检察官能够通过未检员,很快了解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

小叶,因为在手机店里抢夺手机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

高密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邓艳:小叶在比较小的时候,就去上体校了,远离爸爸妈妈的监护,跟爸爸妈妈交流也少。训练又很苦,他就想找爸爸妈妈倾诉,爸爸妈妈说你就好好练行了,人家能受得了,你也能受得了,他就觉得父母对他不理解。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员王瑞云:小叶的体重和年龄都超标了,在体校里也拔不出名次来,也没有什么发展了,迷失了方向。

深感自己不被家人理解的小叶,辍学在社会上游荡,这更加剧了他与家人间的紧张关系。在检察官和未检员的努力下,小叶把一直窝在心里的话讲了出来,有对父亲的埋怨,也有多年的心结。

经过多次交流,小叶和父亲的关系终于有所缓和,而对于小叶这些年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检察机关也对他加以教育,让他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融入社会,培养正确的三观。同时,检察机关还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叶父亲的家庭教育方式给予指导。

2022年10月,检察官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未检员一同再次对小叶家进行了回访,这一次他们看到小叶和家人的关系又有了改变。

多方协同发力 共护未成年人成长

高密市共有行政村866个,未检员900余名,深入乡村,在最基层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重任,都是他们的日常工作。

为了帮助未成年人从实施犯罪的迷途或遭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融入社会,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不起诉跟踪帮教,用心用情感来感化挽救。

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9月,共有370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帮教,知错悔改,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相互融合,协同发力。

在基层从事检察工作的孙慧敏还有一个身份,是当地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希望能通过法治教育守护更多的孩子。高密市人民检察院的每位员额检察官会兼任当地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他们会与学校密切沟通,也会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开展法治教育。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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