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榜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当动力 “归零”再出发——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李茜
时间:2022-10-18  作者: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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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茜正在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传。 资料图片

“李茜同志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是很能干,特别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这个岗位上做出的成绩,称得上是‘柔肩担道义’,是新疆检察机关升起的又一颗闪亮的‘检察明星’,是全疆检察人员的优秀代表。”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在会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茜时称赞道。

半个月后,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召开学习李茜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已任沙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的李茜,又回到了最初参加工作的地方,向昔日的同事和基层检察人员分享自己的成长经历。

“我像一棵‘向阳花’,沐浴着党的阳光茁壮成长,从一个懵懂的小姑娘成长为一名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检察官。”李茜说。

把为民变成自觉行为

“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心怀理想、不屈不挠、敢于担当、勇于奉献,这是我理解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2020年,李茜承办了全疆涉黑第一案。审查起诉时,李茜和同事们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查意见上百条,梳理移送涉黑财产4070余万元。开庭第一天,李茜宣读起诉书就花了两个多小时。此后一连几天,李茜白天开庭,晚上忙着为第二天的开庭做准备,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最终,该案成功办理,并入选2020年全疆检察机关“百佳案例”。

岗位意味着责任,李茜在办案时,从事实到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2019年,李茜办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涉及的4名被告人中,刘某是累犯、再犯,且拒不认罪。这起案件从基层院改变管辖,到李茜手上后时间已经比较紧张了。她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通宵翻看案卷材料,整理办案思路,最终,通过刘某与其女友的聊天记录发现“猫腻”。她再次申请取证,并结合新证据证实了刘某指使女友先买毒品再贩卖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无期徒刑。

参加工作以来,李茜先后办理、指导办理扫黑除恶、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1200余件,先后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疆“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李茜经常和年轻同事说,每个案子的背后都连着一个家庭的命运,都要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用人文情怀彰显检察温度。

2021年,李茜在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看到一夜成为“孤儿”的小怡(化名)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她没有简单地案结事了,而是第一时间与小怡的奶奶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对小怡进行心理治疗,通过阶梯式救助,帮助小怡修复创伤。李茜还积极向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交了司法救助线索,为困境中的小怡争取到司法救助金。

“我所理解的办案成效,不仅在于准确司法,更在于温暖每一个有良知的灵魂。”多年的检察工作实践和办案经历,让李茜深刻认识到,只有带着深厚的人民情怀去办案,才能让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新岗位上谋求新突破

2007年,李茜考入塔城分院,从检15年来,她先后在政治部、纪检组、反贪局、公诉处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岗位如何变动,李茜坚持从整理一本档案起步,从办理一起简单案件开始,不断积累经验,增加知识储备,逐步成长起来。

司法体制改革后,李茜先后担任塔城分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主任和第三检察部主任。她不仅以身作则,带头办理大案要案,还想方设法推动条线整体工作。

针对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对抗诉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李茜在分院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积极推行员额检察官包片负责制,注重类案分析,强化沟通协作等,督促基层院办案人员积极转变监督理念,扎实推进抗诉工作。2021年,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16件,抗诉意见的法院采纳率居全疆前列。

今年6月28日,李茜被调至沙湾市检察院任职。她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会同该市工商联委派检察官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预防犯罪、安全管理等工作。对此,自治区人大代表、新疆西部银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伟天非常认可:“检察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让我们民营企业发展更加有信心、有力量、有保障。”

“李永君检察长亲切鼓励我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辉煌。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奋斗,把荣誉当作动力,‘归零’再出发,带领全院干警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茜如是说。

(本报记者何海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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