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风采|苏凤琴:星光不负赶路人
时间:2022-10-15  作者:张宇虹 窦晓峰 董宇丹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苏凤琴(左)进社区调研

“五年前,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回检察院宣讲会议精神的场景,我至今历历在目,没想到有一天接力棒交到自己的手中。我将不负使命,认真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做检察工作的深耕者和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从检15年,党的二十大代表、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凤琴默默耕耘,一路成长——从检第3年,她参与主办了轰动国内外的足坛“黑哨”系列案;第6年,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第11年,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第13年,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第14年,带领办案团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15年,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做刑事检察的深耕者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再难的案子,只要沉下心来研究,总能找到突破口。”苏凤琴向记者介绍,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且“零口供”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她理顺取证思路、提出审查意见、闭合证据链条,最终凭借扎实的证据,准确认定所有犯罪事实。

同事们总说苏凤琴“厉害”,对法条信手拈来,对案件过目不忘,但看似的“轻而易举”都是她在日常工作中把法律法规、总结的办案经验变成“肌肉记忆”的结果。

在办理刘某非法经营上诉案时,苏凤琴发现原审法院据以认定其立功情节的证据存在矛盾点。“会不会是背后存在‘司法推手’帮助刘某脱责?”对此,她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经调阅全部卷宗,苏凤琴梳理出七方面的疑点。经报请丹东市检察院院领导同意,她制作了一份线索函,连同证据材料一并移送至有关部门。据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了涉嫌徇私枉法的3名公安民警和1名协勤人员。

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这是苏凤琴常说的话。

一起因强拆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让苏凤琴印象深刻。数十位动迁居民轮番来上访,矛盾持续发酵。苏凤琴认真听取每一位来访者的意见,耐心疏导他们的情绪,往往一聊就是大半天,最终帮助群众化解了矛盾,解开了心结。几年来,苏凤琴共办理、指导、复核各类涉及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案件200余件。

2012年,丹东市检察院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苏凤琴的努力下,4名即将高考的未成年少女因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重新回归校园,并顺利考上大学。

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后,苏凤琴更忙了。“结合担任丹东市政协委员、团市委兼职副书记、市青联常委等社会职务,我深入社区基层走访调研,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希望将基层声音带上去,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苏凤琴表示。

做办案团队的引领者

善于记录和总结,是苏凤琴多年来一直保持的工作习惯。由她根据办案经验总结的“苏式阅卷法”——根据案件类别、案情繁简程度、案卷数量等因素,选择重点阅卷法、交叉阅卷法、倒序阅卷法、阅卷笔录法等,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让办案干警如获至宝。

“一个人可能走得很快,但一群人可能走得更远。我希望将这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传递给部门的每一个干警。”苏凤琴表示。

在同事眼中,苏凤琴是学习的榜样,她不仅把所在部门打造成“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工作的乐园”,更使部门每名干警都感受到专业扎实的力量。为快速提升办案团队成员专业素能,苏凤琴探索推广“一人参训,全处受益”“一活动一总结”“专人定点对下指导”等工作方法,组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检律辩论赛等实战练兵,开展党支部共建、情景互动式党课、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带动检察干警共同提升。在苏凤琴的带领下,她所在的部门和党支部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良法善治需要更多有信仰、有担当的法律人共同奋斗。我要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苏凤琴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通讯员董宇丹)

[责任编辑: 于春贺]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