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手记|拉回悬崖边上的孩子
时间:2022-08-0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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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周新宇

单 位: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

职 务:党组书记、检察长

感 言:在法治路上传递温情

“周检察长,我不配做母亲,今后就算砸锅卖铁也要照顾好孩子,不再给检察官添麻烦了。”那天,张女士边流眼泪边对我说,这其中既有内疚、惭愧、自责,也有对生活压力的宣泄。

小浩(化名)今年12岁,其父母去年底离婚,小浩跟随父亲生活。今年初,父亲突发疾病去世,因小浩母亲张女士与其爷爷奶奶有积怨,相互推诿拒绝对小浩履行抚养义务。小浩一纸诉状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同时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受案后,我带领干警到小浩家了解情况。斑驳脱落的墙面,锈迹斑斑的老旧电风扇,家里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看到小浩的成长环境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眼前这个曾离家出走的孩子,眼里充满了忧郁、怨恨和孤独。

“叔叔,我恨我妈。”这是小浩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在交流中了解到,孩子小时候经常被母亲家暴,父亲去世后,他几乎得不到亲人的照顾,且经常遭受校园欺凌,这让小浩备受打击。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孤立无援的小浩因得不到母爱,不愿随母亲生活。

小浩将母亲起诉到法院后,精神状态不佳,失眠、厌学情绪严重,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且有暴力倾向,多次逃学、离家出走。

万丈悬崖就在眼前,必须拉孩子一把。回到单位,我陷入沉思,仅通过支持起诉让张女士支付抚养费,小浩仍然无法得到母爱,而找回亲情才是孩子内心最渴望的。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变更监护权和支付抚养费都不是最优解,要把重点放在说服孩子母亲上。”我在法检联席会上阐明检察机关的观点后,法院负责人表示赞同。

经过检察官的耐心劝导,小浩逐渐转变态度,同意随母亲生活。

“小浩妈妈,无论从法律还是亲情的角度,您都应该尽到母亲的职责,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小浩身上已出现很多不良倾向,精神状态堪忧,只有你能挽救他。”在与张女士沟通时,我们用法、用情交流,用心、用爱感化。“您有什么困难就提出来,我们会尽全力帮助解决。”

“检察院作为局外人尚且如此,我作为小浩的妈妈,还有什么理由放弃孩子呢?”三番五次的登门拜访,张女士终于被我们的真诚感动。最终,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诉前调解成功,由张女士承担小浩的抚养义务。

虽然小浩已跟随母亲生活,但这并不是检察办案的终点。为帮助小浩走出阴霾,我们多次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并联系学校减免了其住宿费和伙食费,民政部门为小浩办理了低保。当地一名爱心企业家得知此事后,也拿出5000元资助小浩就读。

大道至简。检察办案的初心,是守护成长、守护权益、守护生活。在法治路上传递温情,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结案之后,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检察官时刻都在!

(本报记者匡雪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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