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意见》一周年巡礼|云南:多点发力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时间:2022-08-04  作者:杨健鸿 杨阳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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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项 出实招 开新局

云南:多点发力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创新推出涉扶贫领域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推进刑事抗诉精准化常态机制……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意见》实施一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多点发力,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实的举措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

对标中央要求补短板强弱项

2020年3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宋某在昆明市旅游期间,5次偷走某无人超市1400余元商品,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此后,该院又办理了多起类似案件。

经研究,办案检察官发现所涉犯罪均发生在自助结账模式的超市内。对此,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无人超市,通过亲自体验和细致观察,发现无人超市在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

据此,西山区检察院向经营无人超市的某民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指出无人超市自助结账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漏洞。收到检察建议后,该民营企业从数据科技创新实践、设备预防警示能力提升、增加人防配比等方面进行整改,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大降低。

“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才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西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灵军说。

记者了解到,一年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推动云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深入分析业务发展的短板弱项,制定责任清单和174条贯彻落实措施,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确保各项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在打击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国(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中,我们注重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和社会治理类问题。”云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震乾介绍,该省检察院初步在全省建立了刑事抗诉工作联络员和刑事抗诉案件判决审查季度报告制度,征集、编发了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对刑事抗诉工作的指导,通过建立推进刑事抗诉精准化常态机制,云南刑事抗诉采纳率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云南省检察院与该省公安厅紧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于今年3月14日下发《关于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意见(试行)》,通过细化12条举措,推动落实全省各级检察院和公安局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截至目前,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全面完成州、县(市)两级146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设、挂牌和规范运行工作。

强化能动履职,跑出守护绿水青山“加速度”

“如今,被挖出深坑的山体已填平,并且正在栽种树苗。我们设置了一年的回访期,会继续跟进直到修复完成。”近日,景洪市检察院干警对一起矿业公司非法采矿破坏山体案开展“回头看”。

2021年初,景洪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采矿破坏了山体。经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某矿业公司未经审批就承包集体林地,并进行非法采矿。在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办案检察官反复向该矿业公司讲明修复受损生态可减轻处罚等法律规定。

经过多次释法说理,该矿业公司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制定了修复方案,获得通过后开始进行生态修复。今年3月,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后,对该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云南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强化能动履职,跑出守护绿水青山“加速度”。今年以来,云南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全省全面推行。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积极能动履职: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院主动融入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实现州、县两级全覆盖;针对咖啡初加工对水环境造成污染风险隐患的问题,普洱市检察院主动向云南省检察院汇报请示、积极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检察院协调联动,探索跨地州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延伸监督职能,让法律监督有“温度”

“公司能重新正常运转,检察院功不可没。”日前,曲靖市沾益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对办案检察官说。

朱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在走访中,沾益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该公司主要销售化工产品、煤焦油等,此前曾与合伙人签订了合伙经营投资协议,由于朱某涉嫌犯罪,相关企业也暂停了经营。检察官来到相关企业和与其相关的产业链,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倾听企业需求,同时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督促朱某将挪用的资金尽快归还,并对朱某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终,朱某的企业得以正常经营。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云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玄玮介绍。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通过送法进企业等举措,不断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今年以来,云南瞄准“国际一流”定位,推动营商环境改善。云南省检察院印发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以30条硬措施保障和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在该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给企业培育“软”实力的同时打造“硬”支撑,吃好法治“定心丸”,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上有呼,下有应。云南省检察机关闻令出击,能动履职,研究制定分工方案,通过打击犯罪,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聚焦侵犯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司法办案从保障好民营企业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各州、县(市)根据当地实际,在落实《意见》中亮出“实招”“真招”“新招”,以成体系的机制和专项活动破局推进。

“云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将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贯穿公益诉讼办案的各领域、各环节,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法治关怀。”王玄玮表示。

(本报记者杨健鸿 通讯员杨阳洋)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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