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政法英模|郭美玉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精雕细琢 玉汝于成
时间:2022-07-29  作者:单曦玺 杨春晖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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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雕细琢 玉汝于成

——“双百政法英模”郭美玉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郭美玉作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8年,她办理过505件699人涉未成年人案件;她先后救助了103名未成年被害人,帮助过17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她先后获得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宁夏“全区政法百名先进典型”“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她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美玉。“我尽全力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但办案中,我最不愿遇到的却始终是孩子。”郭美玉坦言,“如果可以,我希望和孩子们的每一次相遇都是美好。”

一个人带出一个团队

2016年的一天,11岁女孩小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猥亵。时任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的郭美玉,作为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

看到小丽的第一眼,郭美玉的心就被刺痛了。小丽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不敢与人对视。郭美玉当即叫停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建议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丽先开展心理疏导,避免直接询问、反复询问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经过专业心理咨询师的疏导,小丽慢慢恢复了平静,向侦查人员陈述了案发经过。最终,被告人因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需要更多帮助、关爱、保护,才有勇气走出困境和阴霾,这要求未检干警不仅要具备办好案件的专业素养,更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和教育感化能力。仅凭个人力量,无法给予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由办案而生的启发,让郭美玉对未检工作有了更深思考。

在郭美玉的建议下,2名法律功底扎实、善于做思想工作、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员额检察官被调整到该院的未检部门,再加上4名擅长法律宣讲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该院的未检队伍日臻完善。

多年来,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起草印发《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使得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率有了大幅提升。

同时,该院还先后建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与3家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建立3个未成年人联合保护点,组建由17名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联合保护律师团,向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全覆盖、全免费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

如今,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已经发展成为包含9名检察干警和13名社工的专业化团队。

一个平台凝聚起一份合力

与此同时,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还在持续探索中。

2018年,由郭美玉主导推动,一个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联合保护、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四大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化平台落地建成,搭建成有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学校等103家单位参与的未成年人联合保护网络。特别是平台中的“强制报告”功能,为各强制报告主体第一时间快速报告或举报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报告途径。

这个平台自2018年9月上线运行以来,共受理、分流852条保护线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60人次。

2020年11月14日11时许,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化平台运行中心收到了一条视频举报信息。扇耳光、揪耳朵、拳打脚踢……视频中,一个长得很瘦小的女孩被一群女生围在墙角殴打、辱骂。短短39秒中,女孩被扇了60多记耳光……

看到这揪心的一幕,值班检察官迅速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教育局等部门。收到线索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平台自动抓取的地理位置和举报人信息,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排查。4个小时后,案发地点和涉案人员均被准确锁定。

因案发地在中宁县,且涉案人员均为中宁县人,沙坡头区检察院遂启动未成年人异地协作保护机制,将该案移交中宁县检察院办理,同时协调检察人员、民警、教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组成帮教团队,联合对视频中施暴的3名未成年人开展不良行为帮教和矫治分级干预,并向3名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在帮教、矫治后,3名施暴者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找到被欺凌的女孩赔礼道歉。

一项工作淬炼成一种机制

“你们都没有抚养过我,凭什么管我?”这曾是乐乐心头多年的结与痛。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乐乐从小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上初中后,乐乐进入青春期,越发叛逆,随着学业日益繁重,爷爷奶奶无力管教辅导,便把他送回到父母身边。

十几岁才开始与父母一起生活的乐乐,很快迎来了弟弟的降生。敏感的他内心有诸多埋怨:妈妈当年抛下他出去打工,现在却可以为了照顾弟弟放弃工作;爸爸对他动辄就打骂,对弟弟却是呵护备至……不同的对待让内心渴望被关爱的乐乐愈发偏执,16岁那年,在别人的教唆下,乐乐开始偷窃电动车、摩托车,截至案发时,涉案金额共计1.2万余元。

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因乐乐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具备有效监护条件,遂依法对乐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案件并未就此画上句号,郭美玉深知,不理顺乐乐亚健康的家庭关系,这个孩子随时还可能跌入深渊。

于是,郭美玉联合妇联工作人员、老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对乐乐的家长启动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并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团队对乐乐及其家庭开展6期亲职教育课程和8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在团体辅导活动中,乐乐发现,整天只会抱弟弟的妈妈,也会把弟弟交给别人照看,一心一意陪他做游戏;对他动辄挥拳的爸爸,也会在游戏中对他露出满含慈爱的微笑……孩子内心的“坚冰”慢慢融化了。在一次亲情互动环节中,乐乐当着众人的面抱住妈妈嚎啕大哭:“对不起,我错了!”此时,乐乐的母亲也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经过长期实践,郭美玉探索出了“5字2面1初心”的“52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5字,即以“爱”字出发、“帮”字入手、“教”字着眼、“育”字为标、“情”字为重,做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深化实化;2面,即坚持惩治与保护的两面;1初心,即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促进源头治理,健全机制体制,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21”工作法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这一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模式在宁夏全区检察机关得到推广,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的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项目也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实践项目。

(本报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杨春晖)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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