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丹东铁检院:能动履职兼顾消除安全隐患与保障企业权益
时间:2022-05-28  作者:张宇虹 吕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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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水井威胁到高铁……

丹东铁检:能动履职兼顾消除安全隐患与保障企业权益

本报讯(记者张宇虹 通讯员吕洋)“填平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旧井,检察机关还帮我们解决了重建新井的问题。”近日,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高铁桥下违法取水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同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用水问题。

早年间,某花卉公司为灌溉花圃,未经许可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高铁建成后,因水井与铁路桥墩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铁路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公司以“打井在前,修桥在后”为由拒绝整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2020年7月,该线索被移送到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该院立即派检察官前往现场走访调查。经查,水井位于高铁沿线200米范围内,自然降水不足时存在地面沉降风险,可能导致高铁桥梁基础或路基变形移位,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高铁运行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违法取水、危及高铁安全的问题固然需要整改,但“打井在前,修桥在后”也是事实。为此,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多次与该公司及有关部门沟通,向该公司详细讲解抽取地下水对高铁运行造成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并了解该公司整改难点和问题。今年2月,该院向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同时,该院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取水替代方案。

今年3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该公司与政府签订了整改协议,并主动提出封堵涉案水井。目前,经有关部门批准,一口新的水井已在安全位置上建成并投入使用,企业的正常经营得到了保障。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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