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湖北:融合全省数据监督模型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2-05-20  作者:刘怡廷 蔡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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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湖北:融合全省数据监督模型提升办案质效

近日,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下,公安机关将一个长期在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打掉。这一监督线索,不是当地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的,而是来自湖北省检察院的线索通知——该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设置的数据模型,自动标注了需要关注的案件。

这则“某市水政支队针对一起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砂石案,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消息,就因符合数据模型设置的“罚款在10万元以上案件自动标注”的条件,得已及时进入检察官的视野,进而成为监督线索。

在湖北省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建立模型助力检察办案已是常态。超过110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让该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高效,特别是让一线办案人员尝到数字检察带来的甜头,而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正在不断融合升级,凝聚全省检察智慧,共建湖北检察“数字大脑”。

问题导向

瞄准违法情形易发多发领域

“哪个领域违法情形易发多发,我们就建立数据模型,加强对相关领域的法律监督。对那些相对隐蔽、琐碎的违法情形,更有必要借助大数据模型提高发现监督线索的效率。”湖北省检察院检察官常本勇介绍。

“结合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践经验,我们发现社会鉴定机构鉴定质量低下的问题较为明显,存在错误或重大瑕疵的比例大约在5%左右。”湖北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的谭亮长期从事法医工作,他向记者介绍了和同事一起设计“司法鉴定法律监督模型”的初衷:“运用传统方法对海量案件进行逐一审查,犹如大海捞针。于是,我们根据司法鉴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基于业务规则梳理了5类共23个监督点,建立了针对司法鉴定的法律监督模型。”

将相关数据导入模型后,谭亮等人很快发现了一桩违法情形:周某被人打伤,先后在两家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情鉴定,但两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一致,导致案件久拖未决。模型提示,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第二次鉴定因人员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符合规定要求。

大数据监督模型并不是省检察院的专利,基层院也有自己的大数据监督模型。

针对司法实践中忽视或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情形,黄冈市检察院专门设计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模型”。

“我们梳理总结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8个监督点,通过汇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看守所的数据,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开展检察监督。”黄冈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丁桂英介绍,今年3月,通过模型匹配,该院发现一起诈骗案中律师的知情权没有得到落实,经核查属实后,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对方及时进行了纠正。

类案监督

办理一案更要治理一片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一些法院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下,泛化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导致当事人不知晓被起诉,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而这正是需要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的领域,由此,“违法公告送达法律监督模型”在黄石市检察院应运而生。

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田恬向记者演示了该模型的运行过程:“我们将黄石地区6年来10万余份民事裁判文书数据整理输入,模型会根据其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内容和方式等,特别是涉及缺席审判、原告胜诉、借款合同纠纷等重点案由和关键词的情形,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记者看到,模型共筛选出2209个异常点,其中公告送达程序性违法事项与恶意诉讼嫌疑相关交叉线索55条,该院正在逐案调查核实。

为及时、准确发现刑事“挂案”情形并开展监督,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设计了“刑事‘挂案’法律监督模型”,将侦查案件未按时移送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登记信息缺失、超期未判决、“另案处理”或“在逃”与登记信息不符等事项融入模型之中,对全区司法办案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共发现2018年以来存在的“挂案”54件。目前,经该院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7件,移送审查起诉20件。

融合创新

众智共建检察“数字大脑”

结合检察职能,开创性进行大数据建模尝试,积极服务检察办案,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已蔚然成风。

由湖北省检察院设计研发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是在已故全国模范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朝阳留下的“精神遗产”基础上进行的完善和创新。该模型支撑着“1+7”模式的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1”即一套涵盖全流程的整体大数据平台,“7”是指案源采集、线索发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七项业务节点。运用该模型,检察机关可对8类共计87种危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开展监督。

“这一模型投入使用以来,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每年都有长足进步,线索发现越来越主动,案件办理越来越精准,监督效果越来越显著。”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刘洋说。

“检察官是办案的亲历者,一个案件办得好不好,案件质量可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检察官最清楚。”常本勇介绍说,襄阳市检察院设计的“检察办案质量监控法律监督模型”,是一个从事前防范、事中预警、事后整改三个维度开展监督的综合性大数据模型。

据了解,该模型包含诉讼监督事项64个,能够有效帮助检察官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今年第一季度,襄阳市检察机关通过运用该模型,监督立案率已提升至80.99%,位居该省检察机关前列。除了对外监督,该模型还包含内部监督事项109个,通过大数据开展自我监督,打造闭环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蔡欣)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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