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甘肃天水麦积区:推动液体燃料领域实现全链条监管
时间:2022-05-18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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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希望以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进一步畅通部门协作渠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规范的全链条监管,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日前,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就醇基液体燃料监管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回访调查时,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

今年初,麦积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的商户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醇基液体燃料。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无资质加工、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积极开展走访调查、隐患排查,随后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区应急管理局等4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严格履职,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的醇基燃料销售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停取缔醇基燃料非法储存销售点14家,依法查封非法经营醇基燃料企业(个人)5家、储存场所5处,扣押醇基液体燃料约50.5吨,同时将查获扣押的醇基液体燃料及时进行稀释处理,第一时间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外,针对辖区无规范化的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的现状,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要求,联合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为2家拟投资建设醇基液体燃料的企业选址进行了现场勘查。麦积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让2家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真正做到疏堵结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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