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空壳公司充当犯罪工具 类案分析推动专项治理
时间:2022-03-17  作者:范跃红 王欣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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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欣雨)“决不能让这类空壳公司成为助长违法犯罪的温床!”近日,得知辖区内200余家无社保缴纳记录、无缴税记录、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等空壳公司都已被列入重点管控名录时,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们都舒了一口气。这标志着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该院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支点,探索治理虚假注册公司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2021年初,该院在办理“两卡”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自身身份信息大量注册虚假公司,并将办理的对公账户出售、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赃款。检察官判断极有可能存在大量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遂开展类案线索摸排。

拱墅区检察院通过全面梳理近一年来受理的45起此类刑事案件,发现辖区内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虚假注册公司共计220家,其中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方式虚假登记的公司有74家。该院随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虚假注册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因为各部门执法数据不透明、信息共享不及时,犯罪分子得以“瞒天过海”。部分成为“犯罪工具”的虚假公司未被及时注销,甚至在刑事案件办结后依然存续。为此,该院多次与区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司法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共商对策,取得了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在该院推动下,虚假注册公司专项治理展开,200余家无社保缴纳记录、无缴税记录、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等异常企业公司被列入重点管控名录,实现了“查办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目前,该院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今年3月,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各单位会签建立虚假注册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该院建立相关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探索“黑名单”制度,对涉及虚假注册公司、出售对公账户的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形成跨部门信用风险联合管控体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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