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厅长访谈|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持续更新理念 答好“质量建设年”新命题
时间:2022-02-18  作者:于潇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持续更新理念 答好“质量建设年”新命题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接受记者采访。 本报全媒体记者闫昭摄

过去一年,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在“质量建设年”的新命题下,民事检察工作又有哪些新部署,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在办案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2021年以来,全国民事检察部门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不断拓展民事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监督办案是强化精准监督的第一要务。冯小光介绍,在办案中,最高检第六检察厅积极引导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着力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领域民事案件的办理。

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7.6万余件,其中经审查对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400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00余件。

机制建设是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记者注意到,针对民事检察案件受理后不及时审查问题,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要求各地认真排查超期结案和无正当理由中止审查导致实际结案期限过长的案件,并要求严格规范适用中止审查,下大气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在调研基础上,我们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增强审限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审查期限,严格规范中止审查,加强对办案期限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冯小光说。

“正副卷一并调阅工作也取得阶段性进展。”冯小光介绍,截至2021年年末,已有黑龙江等10余个省级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会签文件,正式建立制度。

以案例驱动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案例既是宣传普法的生动媒介,也是更新检察办案理念、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载体。据悉,过去一年,最高检在民事检察条线共制发了两批指导性案例和七批典型案例,用以指导各地检察办案。

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因对民事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内部规定的不熟悉,特别是“执行难”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这部分工作成为民事检察监督的短板。

2021年5月,最高检以民事执行监督为主题,制发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民事执行领域的常见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违法执行问题,引发司法实务界的极大关注。

对于实务界的这种关注,冯小光解释,这批指导性案例梳理总结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法院依法执行、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经验做法,向各级检察机关释放了进一步加强对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信号。

诉讼上的弱势群体,如何走出有理却打不起官司、打不赢官司的困境?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无疑是一道曙光。

数字显示出人民群众对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的强烈需求。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万余件,支持起诉2.4万余件。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3万余件,支持起诉3.8万余件。

2021年12月23日,最高检发布5起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5个案例的当事人涉及智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体现了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障,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冯小光说,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彰显了制度优势和人文关怀,保障了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

在理念更新中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2021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确定今年为“质量建设年”。新的一年,立足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围绕落实好《意见》,民事检察工作有哪些部署?

冯小光表示,一是要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更加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更加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实现民事审判、执行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有机统一。

二是进一步深化审判活动监督。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加强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进一步深化执行监督工作。对于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等人民群众反响较大并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的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并积极协调共享相关执行信息;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依法监督法院及时纠正。

四是以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形成的共识为基础,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虚假诉讼防治,推动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体系。

(本报北京2月17日电  全媒体记者于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