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2-02-16  作者:范跃红 魏洁萍 王晓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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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这名小学生发现一伙制售假地图的

“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一审开庭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魏洁萍 王晓佳)2月14日,由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系中宣部版权局、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10·12”特大生产、销售假地图案。

经查,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利用自己在地图行业的人脉关系,通过他人获取了某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31省地图及中国交通地图等32款地图印刷文件。之后,王某伙同戚某、何某等人进行非法生产。此外,王某还在戚某公司无印刷资质的情况下,结伙以其他印刷公司的资质获取武汉大学出版社开具的委印单,并大量超出委托印刷数量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等4款武汉大学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地图。

据了解,涉案36款地图被非法复制发行近1000万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往全国各地,非法经营数额约1000万元。此外,被告人何某等人还在未获得迪士尼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印制并销售品牌拼图,非法经营数额达150余万元。

直到2020年9月,海盐县一名小学生发现嘉绍大桥北侧围垦区没有出现在浙江省地图中,地图的“玄机”才被发现。学生家长向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了这个情况,该局立即将线索反映给公安机关。接到案件移交函后,海盐县公安局于同年10月12日立案并展开调查,沿着销售非法地图的某电商平台商家这条线,顺藤摸瓜发现了一条以王某为首的非法地图产销链条。

获悉此案后,海盐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在阅卷核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围绕查明著作权归属、调取出版社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委托印刷手续等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开展证据补证工作,进一步完善证据锁链。

因案件时间跨度长,纸质地图销售又呈线上线下多元渠道,为准确界定非法复制发行的纸质地图数量、非法经营数额,海盐县检察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依托手机勘验软件、被扣押的账本等证据材料,结合犯罪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主动深挖约500万张非法地图的遗漏事实,非法经营数额追加了近500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涉案地图的非法经营数额、数量问题;何某、戚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问题;各被告人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焦点展开辩论。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悔罪服判,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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