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
时间:2022-02-10  作者:王莎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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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10日电(王莎)2月10日,2021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评选由正义网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

在本次发布的省域榜中,陕西摘得总榜、微博榜和头条榜桂冠,河北荣获微信榜冠军。从总榜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均有7个省区上榜。陕西、山东、黑龙江位列省域总榜前三名。

地方榜中,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位居总榜前三。陕西省检察院荣获微博榜冠军,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位列微信榜首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位居头条榜首位。地方微博榜中,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渭南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沿江检察院分别占据省级榜、分州市榜、区县榜榜首。地方微信榜中,江苏省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分别夺得三级榜冠军。地方头条榜中,黑龙江省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分别位居三级榜首位。

据悉,本次榜单的监测时段为2021年10月至12月。此次参评的检察新媒体账号为9115个,其中检察微博2973个,检察微信3391个,检察头条号2751个。2021年第四季度,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共发布微博154.1万条,微信文章85.5万篇,今日头条文章122.4万篇。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 New Media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2973个检察微博、3391个检察微信和2751个检察头条号。

3、监测时段为2021年10月至12月(注:微博和微信监测时段均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头条监测时段为9月21日至12月20日)。

4、“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2021年第四季度“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由省域榜和地方榜组成。其中,省域榜是以全国不同省级行政区域内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的总数和均值,按照30%、70%的权重运算得出。地方榜则是以每个检察机关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加权运算得出。

6、省域榜、地方榜下设总榜、微博榜、微信榜、头条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

7、微博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被转发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8、微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阅读数、文章数、发布次数、在看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9、头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头条号订阅量、阅读数、文章数、点赞数、评论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0、我们将在统计运算的基础上,启动数据矫正和技术甄别程序,对内容的法治相关度不高的、监测时段内因运营问题引发重大舆情的、有明显数据造假问题的参选样本予以剔除。如对榜单结果有异议或有相应改进建议,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justicemedia@jcrb.com,我们将及时回复。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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