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布典型案例
共抓大保护,守护黄河安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和文化黄河”目标,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明确了检察工作思路、方向、举措和要求,加强对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的总结和推广,供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参照执行。
本次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共12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件。这批典型案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助力整治黄河流域存在的工业废水偷排、违规采水用水、违规私搭乱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加强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注重抓前端,以民事检察监督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注重标本兼治,将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
据介绍,该批典型案例坚持理念引领,提升服务保障黄河高质量发展质效。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次7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都是在诉前推动问题解决。同时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涉企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多方配合,共同抓好黄河大保护。打好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合拳”,同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与公益损害修复责任,积极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上下联动解决办案难题,内外协同,不断凝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