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手记|情理并济加速和解步伐
时间:2022-01-1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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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刘远龙

单 位: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

职 务:第五检察部主任

感 言:“两化”办理实现事心双解

“为促成我们双方和解,检察官真是煞费苦心。”近日,信访人张某来到我院,表示同意调解,并向我表示感谢。

2014年至2016年,王某因经营资金周转所需,先后向张某借款500余万元,其间归还本息250万余元,仍有260万余元未还。2016年8月,张某因联系不到王某,就以王某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对王某取保候审,后认为王某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张某不认可处理结果,先后18次向最高检和省市检察机关及有关政法单位反映情况,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1年1月,张某向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案后,我将案件情况向院里作了汇报,我院成立了积案化解专班,检察长王廷祥对专班提出“两化”办理要求:对信访案件做到“案件化”办理,从受理到回复都要规范;同时做到“信访化”办理,不能仅对案件作出支持或不支持决定就简单答复了之,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释法说理。

通过认真阅卷,我们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审查,分析资金去向,查证是否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是否存在诈骗故意,最终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存在诈骗故意。且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名下有两宗土地,具有还款能力,因此作出不支持立案监督申请的决定。为化解张某的心结,确保案结事了,我们决定采取双赢和解的工作思路。

我以实地调查为基础,以争议化解为方向,以解决两人债务问题为目的,推动此案化解。为此,我多次联系张某并上门走访,倾听其心声,了解其诉求,推心置腹地分析案情。与此同时,我还主动找到王某,向他说明还款与不还款的利害关系,促使其尽快筹款偿还。

心平气顺了,疙瘩自然就容易解开。情理并济加速了和解的步伐,王某提供了还款能力证明,并承诺分三期归还,签署和解协议时直接转账支付,并主动提出在协议中增加违约条款,向张某释放出诚意,张某也相应地作出了一些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当场归还60万元。至此,这起历经数年的信访案圆满地化解了。

(本报记者郭树合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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